
台東縣議員林參天今年五月質詢期間指控縣府度假村開發案,檢調前天發動搜索,帶回涉案人員漏夜偵訊,農業處許姓處長及前蔡姓科長昨天上午,事後分別以廿萬元及十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八個月,並接受科技設備監控及定期向派出所報到。另外,黃姓副處長十五萬元交保、王姓及張姓被告各以五萬元交保候傳。
縣府表示尊重司法調查,將配合提供資料釐清案情。縣府一向重視廉能與行政透明,相信同仁清白,盼盡速還原事實真相。議長吳秀華相信司法會秉持中立、公正原則,也相信縣府相關單位均依照法令及專業辦理行政作業。
議員林參天在質詢時指縣府疑投入公帑替特定度假村開闢聯外道,將三公尺寬農路拓至十五公尺,並施作大型擋土設施,質疑道路沿線僅少數住戶,拓寬工程恐與度假村後續開發有關。林隨後向調查站檢舉,檢方日前持法院搜索票至相關人員住處及辦公處所搜索,漏夜約談多名涉案人員,認定許姓處長、蔡姓前科長涉犯違背職務圖利罪、違反水土保持法致生水土流失未遂罪,以及侵占國有土地罪。
法院指出,兩名被告均否認犯罪,但依相關證據認定嫌疑重大,考量重罪可能有逃亡疑慮,故聲請羈押,不過審酌兩人住處及辦公處所均遭搜索,證物多已扣案,因此依比例原則及人權保障,改採交保及其他強制處分。
裁定內容指,許姓處長及蔡姓前科長均限制住居,許每周五晚間七時前須至南王派出所報到;蔡至馬蘭派出所報到,不得接觸本案相關證人及其他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