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洽興畜牧場去年爆發豬瘟,釀全國豬隻禁運禁宰損失21億元,檢方查出畜牧場負責人陳姓父子明知豬隻染疫還送拍賣,陳子2年來以舊照上傳作假,規避廚餘蒸煮稽查,釀防疫破口,今依詐欺等罪判陳翁1年6月、陳子3年;但父子被控短報死豬數量部分判無罪,可上訴。
檢方查,陳姓兒子為規避稽查,2022年預先拍蒸煮照片存在手機內,於2023年1月至2025年9月每天申報時「反覆上傳舊照片」充做當天蒸煮證明,收受廚餘超過實際用量,也違規轉售、申報不實,10月10日大量豬隻死亡,陳和父親也沒通報疫病,僅自行以抗生素投藥,仍無法控制死亡。
檢方發現,陳姓父子為避免疫情外洩影響拍賣,10月10日至20日間將部分死豬交合法化製業者,其餘由非法業者清運,並在化製三聯單填寫不實數量,短少申報46頭死豬,直至10月22日疫情爆發,台中市府當天預防性撲殺同場尚存活的195頭豬。
檢方說,陳姓父子見大量豬隻死亡,為減少損失仍將30頭可能染疫、未逾停藥期的豬送大安肉品市場拍賣,詐得32萬元;檢方去年11月4日將陳姓父子聲押禁見獲准,陳父因高齡86歲,同年12月底偵查中先交保獲釋,檢方今年2月再依偽造文書、詐欺及廢棄物清理法起訴陳姓父子。
台中地院審酌,陳子長期上傳不實廚餘蒸煮照片、未據實申報廚餘再利用數量,及隱瞞疫情將染疫的豬隻送拍賣,各犯實施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廢棄物清理法申報不實罪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判1年6月、1年2月併科罰金8萬元,及2年,3罪應執行3年。
中院說,陳子已坦承犯行、畜牧場已結束營業為由請求減刑,但合議庭認為他身為專業養豬業者,卻長達2年多以舊照新傳、做假手法規避環保機關稽查,在養豬場爆發嚴重疫情時,仍將染疫豬隻送拍賣,破壞國家廢棄物管控,可能造成防疫缺口,對社會危害重大,不予減刑。
中院指出,陳翁和兒子隱匿豬隻傳染並送往拍賣,犯共同詐欺取財罪,考量陳翁年滿80歲依法減刑,審酌他國小肄業、無前科,且罹患疾病,家庭經濟狀況不佳,案發後主動繳回犯罪所得,審理時終坦承犯行,判他1年6月。
中院表示,檢方另起訴陳姓父子短報死亡豬隻,涉嫌委託非法業者處理廢棄物部分,合議庭認為該部分罪證不足,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就此部分判2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