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姓男子因酒駕被吊銷駕照,前晚又涉酒後開車,行經雲林虎尾鎮擦撞對向騎自行車的陳姓高職生,導致對方卡在車後擋風玻璃,他竟將人丟路邊並棄車逃逸,學生傷重不治。警方案發兩小時後查獲陳男到案,依公共危險等罪嫌送辦,檢方訊後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方昨相驗發現,十七歲的陳姓學生頭部重創致死;他的祖母說,孫子就讀農工職校將升高二,平常很乖、孝順,在牛排館打工,薪水都會拿回家貼補家用,也愛騎單車,案發時所騎的單車還是靠自己打工買的,實在難以接受發生這種事。
陳母批,肇事者沒立即叫救護車,喪失搶救先機,「等同蓄意殺害,實在太惡劣了」。
據了解,四十三歲陳姓男子二○二二年曾酒駕,被吊銷駕照也未再考照,現屬無照駕駛;警方昨要將他移送至雲林地檢署,媒體堵訪問「會不會覺得自己太惡劣?」「為何不救人?要跟家屬說什麼?」陳不發一語,趕緊進警車。
警方追查,前晚九時五十分許,陳姓學生騎自行車,從虎尾鎮文科路往東,要轉入芒果大道時,遭沿文科路往西的陳姓男子轎車撞擊,學生頭部先撞上擋風玻璃、再飛到後擋風玻璃處,陳一度再行駛約二百公尺才停下,拉出學生後,又往前行駛二百公尺,將車子前、後車牌拔掉丟一旁空地,並找人載回家梳洗,警方還未查獲,就主動致電謊報自己車輛失蹤。
警方經調閱監視器,在案發兩小時後查獲陳姓男子,他一度拒認犯行,後來才供出事發經過,測得呼氣酒精濃度每公升零點一毫克。
死者就讀的學校表示,會盡一步了解並提供必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