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梁姓老翁從2023年至今年間,多次駕車行駛超速,還拒繳通行費,累計舉發166次,積欠通行費、罰鍰8萬7663元,全案由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強制執行,分署清查發現,梁翁名下有3輛車,都已老舊,後續清查梁翁金融帳戶、所得,果斷發出扣押命令,梁翁見帳戶遭凍結、履約週轉不靈,才在態度堅定的執行壓力下,短短2天內,即全數清償欠款。
依移送機關資料,梁姓老翁名下所駕駛的3輛車,車齡已逾13年,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受理案件後,曾通知其自行繳納,未獲理會,且前往住居所查訪也未發現車輛蹤跡。
台中分署奉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指示,依「交通(加強執行車輛相關稅費罰鍰)專案」從今年5月1日起加強執行,除查調梁翁金融機構存款外,向國稅機關查調所得資料,發現其所得多源自過去擔任工程行負責人的營業收入。
台中分署曾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但遭梁男及時領走致執行落空,研判其仍持續駕車前往外縣市承攬工程維生,後續在今年5月19日再次發出執行命令,金融機構在同月22日陳報足額扣押。
起初梁翁未有反應,直到台中分署擬核發收取命令前,梁翁在本月14日親至分署表示,帳戶遭凍結,無法採購工程材料履約,請求撤銷扣押、分期繳納。
台中分署提示其存款紀錄,說明其有能力一次清償,若拒不繳納,仍將核發收取命令扣押解送,梁翁見執行態度堅定,才在本月16日全數繳清滯欠款項。
台中分署提醒,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切勿心存僥倖,尤其不得有酒駕、毒駕、疲駕或藥駕等不安全駕駛行為,並應依規定繳納公有停車格及高速公路通行費,否則將依專案計畫貫徹執行,絕不寬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