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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驚傳隨機攻擊…剪刀狠刺脖 還狂嗆法官「不懂法律」遭重判3年半

台中驚傳隨機攻擊…剪刀狠刺脖 還狂嗆法官「不懂法律」遭重判3年半

北區小吃店今年2月驚傳隨機攻擊,林姓男子無故持剪刀刺向劉姓男子右頸釀鮮血直流,落網後矢口否認,台中地院開庭期間,他還連珠炮嗆「你懂不懂中華民國的法律?」又以癱軟在地方式拒絕到庭,法院痛斥他態度不佳,依傷害、2罪重判他3年6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男(50歲)今年2月4日晚上7點多在北區漢口路三段小吃店,持身上1把剪刀隨機朝店內正在用餐的劉姓客人猛刺,造成劉右頸部中刀有1.5公分撕裂傷,釀氣縱隔腔、皮下氣腫,林攻擊後再持剪刀逼近劉的女友,害她嚇到後退跌倒,劉大聲喝斥下林這才離去。

台中地院審理時,林矢口否認犯行,辯稱經過劉男時發現他把手抬起來,自己就用左手擋回去,不清楚他有沒有受傷,劉男就喊說他要殺人,認為自己沒有恐嚇意思,後來再開庭前就行使緘默權。

劉男證稱,林從背後攻擊他,手持剪刀往下,摸自己領口發現流血;劉的女友也說,林持剪刀攻擊劉右頸,自己嚇到還沒反應過來,林就高舉剪刀再衝向她,事後見劉右頸傷口一直在流血,另小吃店店員也就目擊情形指證歷歷。

中院審酌,林男和劉男素不相識,無端持剪刀攻擊刺向他右頸、恐嚇劉的女友,嚴重影響社會治安,更造成社會大眾陷入惴慄不安,擔憂是否會於日常生活中遭隨機攻擊。

中院也說,林男在審理期間,數度向法官口出「請問一下法官你懂不懂中華民國的法律?」「我可不可以拒絕開庭?我現在陳述的意思就是你不懂法律,我也不想跟你談」、「等你懂法律再來回答我這些問題。」更於審理期日前癱軟在地、無故拒絕受提解。

中院認為,林犯後態度不佳、飾詞狡辯,未見有任何悔意,更不尊重我國公權力,徒然耗費司法資源,依、恐嚇危安罪,各判他2年6月、1年6月,應執行3年6月。

林男隨機持剪刀攻擊用餐客人,開庭時還嗆法官「不懂法律」,甚至癱軟在地不到庭,法院依傷害等罪判他3年6月。聯合報系資料照
林男隨機持剪刀攻擊用餐客人,開庭時還嗆法官「不懂法律」,甚至癱軟在地不到庭,法院依傷害等罪判他3年6月。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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