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市政府民政處長、現為竹市西區市議員參選人的施淑婷,因認為市議員田雅芳在議會質詢時指控她疑涉接受殯葬業者飲宴,相關說法與事實不符。事後於臉書發文澄清,田雅芳認為內容侵害名譽提告,並求償30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昨天在新竹地方法院開庭,施淑婷庭後發表聲明,強調依法澄清是捍衛名譽與知情權的基本權利,不接受以高額求償作為噤聲手段;田雅芳則重申,議員依法監督市政,相關爭議應交由司法依證據釐清。
施淑婷強調當個人面臨公開的不實指控時,依法發文澄清係捍衛名譽與保障大眾知情權,絕不接受以高額索賠企圖達到噤聲目的,相信司法終將還給社會與當事人公正的答案。
施淑婷表示,本案起因於田雅芳過去在議會公開指控她,卻未給她即時說明機會,因此她事後在臉書發文澄清、維護名譽。不過,田雅芳隨後提起民事訴訟,並求償300萬元精神慰撫金。施淑婷對此深感遺憾,「遭公開指控後,難道連依法澄清、捍衛自身權益的權利都沒有?」
施淑婷表示,本案早已超越個人名譽之爭,更關乎整體社會的底線與基本權利;若遭公開指控後澄清反被求償巨額賠償,恐壓縮言論與自我辯護空間。她強調,面對高額索賠絕不退縮,相信司法終將依事實與法理作出公正裁決。
田雅芳在臉書回應,接獲民眾檢舉後,她在議會依法質詢施淑婷疑涉接受殯葬業者飲宴,政風處長當場也表示未查到相關餐敘登錄資料。施淑婷未正面回應質疑,反而在臉書發文批評;此外,施過去也曾因備詢時直播批評議員遭跨黨派抗議並公開道歉,認為其一再失當行為已影響議會秩序。
田雅芳指出,施淑婷在事件過後,未就外界關心的廉政爭議提出完整說明,反而利用個人臉書,以侮辱性、貶抑性及恐嚇的文字,攻擊她的人格與名譽。她依法行使監督職權,對施的違規行為也曾行文要求市府及民眾黨處理,但未獲妥善回應。
田雅芳認為自身名譽受損,因此向法院依法提起訴訟,強調相關爭議均交由司法依證據處理。任何公務人員依法都應接受議會監督,也應對自己的違法的公開言論負起法律責任,以符法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