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石金業在北中南開旗艦店,涉以買賣條契約從事龐氏騙局,兩年吸金高達一八一億元,台北地檢署昨依加重詐欺及銀行法等罪起訴卅八人,主謀邱薡宬、胞妹邱嬿妤、妹婿蔡承翰、中區營運長張桂洋四人求刑十八年,聖石公司科處四十億元罰金。
聖石公司董事長特助凌睿宏、客服部經理凌睿妤、總管理處最高主管王辰瑄、財務經理施佩芳、公關經理陳啓明、南區執行長黃美芬,及員工莊劍芬、黃炳翔、周子青、林書宇、謝佳蓁、張名泉、楊宗諭等十三人求刑十六年;資深業務人員蘇恩潔等廿一名員工求刑十年。
聖石金業二○二二年在台北市盛大開幕,在台北、台中、高雄設立三個旗艦店,強調全台專櫃現價買賣歐美瑞士高檔黃金條,只要購入黃金超過五十公克即有優惠,數量越多還可享VIP級服務,成功帶起話題。後來投資人在合約期滿後拿不到黃金,本金也無法回收,憤而提告。
起訴指出,聖石集團旗下聖石、聖世、聖巨、聖永金業公司,由邱薡宬、邱嬿妤、蔡承翰分別擔任負責人,二○二三年一月起,以直銷佣金獎金制度,讓旗下業務員推銷保證獲利的「黃金條塊預購暨寄託契約」,以及搭配贈送活動「黃金定期定量契約」。
檢方查出,聖石集團契約約定顧客可用折扣價預購黃金,除契約期滿拿回預購的黃金,也可選擇用黃金市價回售聖石,預購未滿五○○克保證獲利百分之八、預購五○○克以上一公斤未滿,保證獲利百分之十,預購一公斤以上保證獲利百分之十二。
業務會帶顧客到門市參觀黃金,取信顧客並遊說簽約,若契約到期投資人不想回售想解約出金,則會安排前往門市領取預購黃金假象,統計二○二三至二○二四年,吸金一八一億六千餘萬元。
檢警搜索查扣現金六億餘元,另有美元、澳幣、日幣、港幣現金,還有黃金五萬多克(價值約兩億餘元),並查扣法拉利、勞斯萊斯等七輛豪車,犯罪所得建請宣告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