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吳姓廚師沉迷線上博奕欠債無力償還,前年和懷有身孕的呂姓女友一同輕生卻獨活,造成一屍兩命的悲劇,吳被起訴家暴加工自殺罪嫌,一審國民法官庭判刑4年6月。吳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本周二才言詞辯論終結,訂8月11日宣判,未料他今被發現在家中身亡,檢警相驗中。
據悉,吳今日被發現在家中身亡,目前由新北市三重分局報請新北地檢署相驗中。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03條規定,因吳已經死亡,高院將會判決不受理。
本案源於吳平時與呂女同居在新北市三重區的租屋處,他嗜賭積欠數十萬元債務,也無法再借錢支應生活費,女友也向銀行信貸30餘萬元,又因腳部受傷無法工作,不能如期清償欠款。
呂女2024年11月25日傳訊給吳「老公,如果人沒了,是不是銀行不用再繳款」,萌生輕生念頭;吳未積極勸阻,反而回傳「老公不想撐了,老婆,會願意陪著一起嗎」等語,邀約女友共同輕生。
兩人同年12月20日下午1時許,在租屋處緊閉門窗,用膠帶封死門縫後燒炭,呂女一氧化碳中毒身亡、腹中胎兒也無法保住,吳送醫撿回一命。檢方依家暴謀為同死而幫助他人自殺罪嫌起訴吳,並具體求刑1年6月。
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一審認為吳經鑑定有酒精使用障礙症、嗜賭症與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吳坦承犯行卻未積極與女友家屬和解,判4年6月徒刑。吳認為量刑過重提上訴。
高院本月14日開庭時,吳否認知悉女友懷孕,也否認借錢博弈,稱他「有多少錢就玩多少」,他是因一審判決後遇到檢察官,對方說「真的太重了」,建議他上訴,他才會提上訴。
吳委任律師也當庭提出診斷證明書,表示吳早就有輕生念頭,在二審審理期間也再度輕生,住院9天才救回。吳因自身債務,已聲請更生程序中,沒有多餘經濟能力賠償家屬,但待更生完成後,願意與家屬談賠償和解。
呂女家屬反駁,吳在一審審判表示「願意承擔一切」,判決下來卻覺得關太久要上訴,「要錢你說沒錢,要你去關又嫌判太重,你到底想怎樣」,害死一屍兩命還不珍惜、不尊重自己生命的人,關多久有差別嗎?
★珍惜生命,若您或身邊的人有心理困擾,可撥打
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聯合新聞網》關心你:遇到家暴事件,請打113保護專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