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電視台報導,近日住在愛知縣的一名35歲吉田由美子(假名),遇到一起婚戀詐欺案。她獨自撫養兒子,每天都忙於育兒和工作,在離婚後的9年間,完全沒有交往對象。當時12歲的兒子跟她說「媽也該為自己著想了」,她因此註冊限單身人士使用的,並認識了一名自稱離婚的男護理師。
男方在交往初期便宣稱「以結婚為前提」,用各種謊言塑造單身形象。兩人交往長達1年3個月,連女方的家人都將他視為準新郎。為了騙取信任,男子謊稱前妻虐童才離婚,甚至準備了婚戒與婚姻登記書,還帶著女方與其兒子看房、旅遊,扮演極為貼心的「準爸爸」。
直到某日男子的岳父母突然登門尋人,女方才驚覺自己淪為第三者,而對方早已結婚且育有兩子。這場殘酷的背叛讓女方遭受重創,不僅罹患躁鬱症被迫辭職,兒子也留下嚴重的心理創傷。
受害女方隨後向法院提告,以「貞操權受到侵犯」為由求償330萬日圓(約台幣66萬元)。雖然被告男子辯稱未有具體結婚協議,企圖減輕責任,但地方法院加藤優治法官於21日判該男子須賠償121萬日圓(約台幣24萬元)。法官指出,被告不斷向女方及其家屬展現強烈結婚意願,同時維持包含性關係的交往,嚴重背叛信任並帶來極大精神痛苦,因此認定侵犯貞操權成立。勝訴的女方對此表示,121萬日圓根本無法撫平她與兒子被毀掉的人生,呼籲司法應更重視隱瞞結婚史的嚴重性,別僅視為一般男女的感情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