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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揹書包獨坐社區大廳…幼童遭父趕出家門 法院改判由媽媽單獨監護

深夜揹書包獨坐社區大廳…幼童遭父趕出家門 法院改判由媽媽單獨監護

男子8年前與妻離婚後,取得孩子,沒想到近年沉迷方城之戰,甚至將孩子趕出家門,讓孩子大半夜揹著書包無處可去流連社區大廳,直到前妻接獲求助電話將孩子接回照顧,並向法院聲請改定親權;考量父親嚴重未盡保護教養義務,裁定改由母親單獨行使監護權。

裁定指出,這對夫妻於2018年12月26日離婚,當時雙方協議由男子單獨行使、負擔未成年孩子的權利義務。不過,前妻主張,男子自2024年間起開始養成賭博陋習,經常深夜飲酒、打麻將,無法妥善照顧孩子生活起居,且因與社區其他住戶關係不睦,導致孩子在社區活動時也遭排擠。

前妻指控,2025年10月某夜突然接到孩子求助電話,得知前夫竟將孩子趕出家門。她急忙趕到前夫住的社區,只見孩子揹著書包,獨自坐在社區大廳,身旁沒有大人陪伴,立刻將孩子接回同住。

此後,孩子一直由她照顧,除積極與學校導師聯繫外,也負責孩子日常生活起居,並定期帶孩子回老家探望奶奶,希望維持親屬間互動,但男子卻未曾主動與她聯繫協調照顧或探視事宜。

法院審理期間,男子經合法通知未到庭,也沒提出任何書面答辯。法院另委託社工進行訪視,社工評估認為,母親經濟狀況穩定,已實際照顧孩子約半年,不僅負責生活起居、就學安排及醫療照護,也能提供情緒支持,且具備家人協助照顧的資源,建議由目前實際照顧孩子的母親擔任親權人,較符合幼童利益;至於父親,由於始終聯繫不上,無法完成訪視。

法官指出,母親接回孩子後,父親除曾在孩子運動會時抱怨探視受阻外,並未積極與前妻協調會面或探視方式,也未主動關心孩子生活情況,甚至連法院通知開庭也未到場,難認具有積極行使、負擔親權的意願。若仍由父親繼續單獨行使親權,恐影響孩子保護教養及相關事務的處理,不利未成年子女權益。

法院審酌,孩子目前已與母親一起生活,由母親擔任主要照顧者,生活及就學均趨於穩定,改由母親繼續照顧,對孩子生活變動最小,也最符合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因此裁定改由母親單獨行使、負擔未成年孩子的權利義務,全案仍可抗告。

桃園有名男子遭前妻指控養成喝酒、賭博陋習,將未成年孩子深夜趕出門,不館不顧,於是向法院聲請改定親權。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男子未善盡保護教養責任,也未積極履行親權,裁定改由母親單獨行使親權。記者陳恩惠/攝影
桃園有名男子遭前妻指控養成喝酒、賭博陋習,將未成年孩子深夜趕出門,不館不顧,於是向法院聲請改定親權。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男子未善盡保護教養責任,也未積極履行親權,裁定改由母親單獨行使親權。記者陳恩惠/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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