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在地經營超過40年的老牌營造廠高田營造,因長子李博元的關係企業鉅興建設爆發資金缺口,今年6月高田無預警宣布全台10處工程全面停工,檢調追查,李子3年前起,涉嫌以9建案招攬投資,非法吸金近7億元39人受害,依違反起訴李及協助的詹男,並建請從重量刑。
高田營造、鉅興建設均為桃園在地老牌營造體系,高田更具有甲級營造廠資格,未料今年6月突然發布停工通知,表示因關係企業鉅興建設資金周轉困難,宣布承攬中的10處工地全面停工,範圍遍及台北、桃園及新竹,包括8件住宅建案及2件公共工程,其中台北市中山區「鉅興藏-南京」、「日安吉林」、「誠美知寓」等建案,以及國防部長安營區訓練場整建工程、長安二級廠新建工程均受波及,市場估計總承攬金額約10億元。
停工消息一曝光,引發各地方政府介入了解,當時北市建管處要求,在承造人尚未完成變更前,高田營造仍須依法維護工地安全;高田則回覆,正積極尋找其他營造廠接手施工;國防部也說,已召集統包商研商後續履約事宜,若承商確實無法繼續施工,將依契約規定辦理解約程序。停工風暴延燒之際,桃園地檢署偵辦發現,高田營造背後另涉鉅額非法吸金案。
起訴指出,37歲李博元為鉅興建設負責人,也是高田營造負責人李賛興的長子,自2022年間實際接手管理高田營造業務;35歲詹姓男子則為李子的友人,負責協助招攬投資人。2人明知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向社會大眾收受資金,卻仍以建案投資名義對外募集資金。
檢方調查,李子自2022年3月至2025年5月間,以鉅興建設、高田營造開發或承攬的9件建案、工程案為投資標的,宣稱投資完成後可依不同方案,每年獲得約10%至35%不等的固定報酬,並與投資人簽署「投資股東契約書」,要求將投資款匯入李子個人、鉅興建設或高田營造指定帳戶,也有人直接交付現金,收款後,再開立本票或支票作為日後返還本金及獲利的擔保,藉此營造投資安全、有保障的假象。
檢方指出,李男等人對外招攬的投資標的,包括湖口長嶺案、吉林危老案、重慶北路案、中壢三座屋案、龍潭石門案等9件建案、工程案,每案投資金額從100萬元至5632萬餘元不等,共吸引39名投資人投入資金,累計吸金高達6億9566萬2600元;詹男則依介紹投資金額抽取佣金,500萬元以下抽成5%,500萬元以上抽成10%,累計取得介紹費3227萬4260元。
檢調深入追查後發現,實際情況與李男對外宣稱大相逕庭。檢察官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前往桃園、新竹、台北等地逐一勘查建案,赫然發現部分建案根本尚未動工,部分已停工,與招攬投資時所描述的開發進度並不相符;此外,清查鉅興建設資金狀況後,也認定公司財務明顯不足以支應所有建案順利完工。
桃檢企業專組檢察官李亞蓓於今年3月25日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兵分7路,搜索李博元等人住處及辦公室,並通知李、詹2人到案,經複訊後,認定2人犯罪嫌疑重大,當庭逮捕並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檢調偵辦期間,雖有部分投資人指控李子涉嫌詐欺,但檢方審酌相關證據認為,鉅興建設、高田營造部分建案確曾規劃、辦理預售或承攬工程,也曾實際投入施工,尚難認定李子自始即抱持詐欺取財犯意,因此未另依詐欺罪起訴,而是依銀行法的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嫌起訴。
桃園地檢署指出,李子利用高田營造具有甲級營造資格及鉅興建設多年經營建立的企業形象,取信投資人投入鉅額資金,導致39名投資人蒙受重大損失,犯罪所得高達6億9566萬餘元;詹男則藉招攬投資取得逾3227萬元介紹費。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對李子併科3500萬元以上罰金,沒收其犯罪所得6億9566萬餘元,另沒收詹男3227萬餘元犯罪所得,以維護金融秩序並保障投資人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