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蕭姓女子與前夫離婚後,仍心生怨懟,明知法院已核發暫時保護令,禁止她對前夫實施騷擾,但仍多次傳送言詞尖酸簡訊,內容包括「要做全方面產檢」、「生小孩可能有智能缺陷」等涉及詛咒前夫新生子女健康,檢方認定違反保護令,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判拘役10天,可易科。
檢警調查,蕭姓女子與前夫離婚後有糾紛,蕭女前夫聲請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蕭女在今年1月29日收到保護令後,仍在今年2月23日、3月3日,接連以手機門號傳送多則簡訊予前夫,內容除影射前夫「遺棄4歲小孩」,還提醒前夫的新生子女應「做全方面產檢」,更稱「可能你就得一輩子照顧殘疾人士」、「以後生的小孩也不會健全到那,可能會有智能缺損」等語相譏,蕭女前夫認涉違反保護令而提告。
蕭女在警詢、檢方偵訊中均坦承傳送上開簡訊,還有前夫的調查筆錄、簡訊翻拍照片、民事暫時保護令、警方保護令執行紀錄表、家庭暴力通報表等事證在卷可佐,犯行堪以認定,檢方依違反保護令,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台中地院指出,蕭女所為已違反家暴防治法規定,審酌女子因離婚與前配偶相處問題,不思以理性溝通方式解決,率而使用情緒性語句,對前夫發送簡訊騷擾,行為實無可取。
法官審酌,蕭女無前科紀錄,素行良好,已坦承犯行,堪認尚具悔意,加上犯罪手段僅止於文字騷擾,並未涉及肢體暴力,前夫所受損害有限,判拘役10天,可易科1萬元,仍可上訴。
法界人士提醒,保護令一經核發即具法律效力,即便未有肢體衝突,僅透過簡訊、通話等方式反覆騷擾對方,同樣構成違反保護令罪,籲請當事人在婚姻關係結束後,務必以理性方式處理紛爭,避免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