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21歲邱姓年輕男子2023、2024年間累積6度機車及2次交通違規,合計11萬8900元的罰單未繳。後來他發現自己遭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扣新,才終於願意面對此事,主動前往新北分署辦理分期繳納獲准。
新北分署指出,邱男於2023年3月16、17日連2天無照駕駛普通重型機車,各遭裁罰9000元;同年7月18、19日又連2天無照駕駛,因屬5年內第2次以上違規,各裁罰2萬4000元;2024年6月7日、7月12日再度無照駕駛,因5年內第2次以上違規,再各裁罰2萬4000元。
期間,邱男另駕駛大型重機車闖紅燈1次、駕駛普通重型機車行駛人行道1次,分別遭裁罰4000、900元,總計累積8筆合計11萬8900元的罰單。但當年未滿20歲的邱男僅在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分期繳納7200元後便未再繳納,因此於去年11月起陸續移送新北分署執行。
今年2月,新本分署執行扣押邱男超商店員薪資,但因其為兼職,薪資未達新北市最低生活費2萬1300元的扣押標準,邱男於是在本月7日親自前往新北分署,表示當時年少不懂事,明知自己沒駕駛執照,仍向友人借機車兜風玩樂,又騎家人機車上班,才會多次被抓無照駕駛。
邱男表示,現在自己已心生悔悟,不敢再犯,出入多由女友騎機車接送,當收到新北分署執行命令,因擔心日後找到新工作再被扣薪,不想再逃避選擇面對,想靠自己能力繳清罰鍰,再去考駕照,不過自己目前收入有限且租屋在外,為此請求每月分期繳納1萬元,新北分署見其已改過上進而予以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