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二警分局昨日獲報,周姓男子涉嫌略誘兩名少女,住進北區一間旅店,經報請指揮後,循線查緝周男,救出兩名少女,檢察官今天訊問周男與兩名少女後,認定周男涉犯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等罪,嫌疑重大,今晚已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院已在今晚9時許,裁定羈押未禁見。
台中地方檢察署14日深夜接獲第二警分局通報,周姓男子涉嫌略誘2名未滿16歲少女至市區某旅店同住,經警方循線查緝到案後,中檢旋即分案,指派婦幼保護專組檢察官周奕宏指揮二分局積極蒐證調查。
檢察官在今日上午訊問2名被害少女,綜合參酌警方調取之旅店入住資料、現場查獲照片、扣案手機內之通聯紀錄及其他相關證據,今日下午訊問解送到案周男,審酌其涉案情節、犯罪手法及對人所生危害,認周男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其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
檢方為避免周男持續透過網際網路接觸、誘騙其他不特定未成年人,認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已依法向台中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已裁定羈押。
台中地檢署表示,暑假期間青少年使用網路及社群平臺之時間增加,不法分子常利用網路交友、虛假身分或情感操控等方式接近未成年人,進而從事誘拐、詐騙、數位性暴力及性剝削等犯罪。家長及青少年應提高警覺,避免任意提供個人資料、私密影像或單獨赴約,如發現可疑情形,應即向警察機關或相關保護單位求助。
中檢重申,將持續結合警政及婦幼保護網絡,積極查緝利用網際網路侵害兒童及少年權益之犯罪,對於誘騙、控制或性剝削未成年人之不法行為,必將依法嚴正追訴,絕不寬貸,以保障兒童及少年身心安全,維護婦幼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