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檢署今天表示,昨日搭乘客船自廈門入境金門的邱姓男子,涉嫌夾藏8隻保育類活體黑胸葉龜及1隻旱獺(土撥鼠)闖關,經海巡及海關人員當場查獲移送法辦。檢察官漏夜複訊後,認定邱男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罪嫌重大,諭知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全案持續偵辦。
金門地檢署指出,邱姓男子15日下午搭乘小三通客船自廈門入境金門時,涉嫌隨身夾藏8隻保育類活體黑胸葉龜及1隻旱獺(土撥鼠),遭海巡署偵防分署金門查緝隊與海關人員查獲,並依現行犯逮捕解送地檢署偵辦。
承辦檢察官於昨晚訊問後,認為邱男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0條第1款非法輸入保育類野生動物罪,犯罪嫌疑重大,但考量尚無羈押必要,因此裁定以5萬元交保,同時限制出境、出海,以利後續偵查程序進行。
據了解,黑胸葉龜因為是保育類的,不會撲殺,目前是送往台灣相關單位進行物種確認與安置;旱獺因為非保育類,可能難逃安樂死的命運。
金門地檢署表示,近期金門接連發生旅客利用小三通夾帶活體昆蟲、爬蟲類及其他動物企圖闖關案件,顯示走私集團有利用離島輸入活體動物的趨勢,這類案件除危害野生動物保育外,也可能造成外來種入侵及動物疫病傳播,對國內生態環境、生物安全及防疫體系造成嚴重威脅。
地檢署強調,將持續結合海巡、海關、警察、調查及檢疫等機關,建立跨機關查緝機制,秉持「從嚴從速偵辦」原則,全力打擊活體動物走私犯罪,避免金門成為防疫破口,守護國境安全及生態環境。
地檢署也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任何方式非法夾帶保育類野生動物或未經檢疫的活體動物入境,以免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及相關檢疫法令,面臨刑事責任及相關裁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