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56888 NEWS

北市議員陳怡君貪汙判7年10月…她請假沒出庭 助理「改口」不認收賄

北市議員陳怡君貪汙判7年10月…她請假沒出庭 助理「改口」不認收賄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詐領助理費384萬餘元,又關說建案70萬餘元,一審依、洗錢等罪判刑7年10月。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開庭,她因出席議會而請假未出庭,她的助理張惠霖則改口否認收賄,表示當初是想交保才認罪。

張惠霖一審被判刑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她今開庭指出,針對詐領助理費部分,坦承有擔任人頭,但錢沒有進私人口袋,都是「公用」,用來聘助理及工讀生;她否認收賄,表示她一直都在做選民服務,先前是想要交保,才會說違心之論。

張惠霖委任律師聲請調閱陳怡君、張惠霖及時任品嘉建設高明義的偵訊筆錄光碟,也聲請傳喚高明義、中山區服務主任楊蕙綺作證。另品嘉建設董事長胡偉良、高明義針對量刑上訴,開庭請求從輕量刑,希望給予緩刑自新機會。

一審認為,陳怡君擔任台北市議會第13、14屆市議員期間,明知未實際聘用弟媳洪于涵、表哥賀璽及張惠霖胞姊張家蓉擔任助理,卻藉3人提供的金融帳戶、提款卡、身分證件等資料,在聘書上偽造三人簽名署押,由不知情的研究室主任楊蕙綺製作不實文書,向台北市議會請領公費助理薪資及春節慰勞金等款項,共384萬8568元。

洪于涵、賀璽、張家蓉雖同意掛名擔任人頭助理,但未授權陳怡君、張惠霖在聘書上代簽姓名;張惠霖另在領獲助理費後,陸續領出現金、開立支票,再轉存自身證券戶、不知情朱姓友人金融帳戶、張家蓉金融帳戶,以此層轉製造金流斷點,掩飾隱匿犯罪所得去向。

胡偉良、高明義為使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上的「品嘉傳承」建案建築執照、行道樹遷移、汙水審查、道路開挖許可、工地臨時用電許可等事務加速發展,由高明義延攬張惠霖擔任公司顧問,以每月支付「顧問費」方式行賄陳怡君,希望陳、張二人協助「關心」相關申請及審查進度。

張惠霖2023年8月起陸續透過陳怡君議員辦公室名義「敦促」北市府工務局、北水處加速業務審查,並替建案邀集市府局處和電信業者辦理臨時用電協調會,品嘉公司則於2023年9月起至2025年2月間每月匯款3萬9000餘元給張惠霖指定金融帳戶,行賄共70萬5894元。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Share:

最新文章 More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