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榮鄉昨天發生重大,兩名男童被撞重傷,家屬質疑,廂型車陳姓駕駛肇事拒絕,明明是現行犯,卻遭警方縱放回家,且萬里溪正在警戒期間,公所竟放任員工喝酒後上班。警方坦承處理員警不夠周延,事後已補救抽血檢測,對於員警處理過程將立案調查。
12歲楊姓少年及11歲彭姓男童昨天共乘電動輔助自行車到萬榮鄉明利國小練跑,中午1時55分在花45縣道與陳男駕駛、由南往北行駛的的廂型車發生碰撞,兩名男童重創倒地,分別有內出血、肋骨及腸胃破裂等嚴重傷勢,還在加護病房觀察。
彭童的外公表示,昨天下午2時接到消息,立即趕到花蓮慈濟醫院,看著兩名小朋友在急診室搶救,晚上又到加護病房,沒看到公所有人到場關心。正值萬里溪堰塞湖黃色警戒期間,公所人員竟然可以在外喝酒後酒駕上班,把兩名小朋友撞到昏迷不醒。
他也質疑,陳姓男子是肇事者,犯後拒絕酒測,現行犯卻可以回家,批評警方縱放嫌疑犯。
鳳林警分局長劉玉祥說,當時陳姓駕駛表明拒絕酒測,依規定開單舉發,後續處理員警施以身體平衡檢測、問答等後,即讓陳男回家。事後分局得知趕快補救,但抽血檢測屬侵入性採驗,因此向地檢署申請強制採驗鑑定書,晚間9時許找到陳男再抽血檢測,沒有酒精反應,將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至於員警處理不夠周延,已展開調查,若有疏失將懲處。
萬榮鄉長梁光明表示,當事人是短期約用,只聘半年到11月底,主要協助承辦行政作業,事發時間是中午休息。鄉公所譴責涉案人員拒絕酒測的行為,支持警方及司法機關依法究辦,今天上午9時已召開考評會,將依法嚴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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