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間私立今天舉辦畢業活動排演,結束後欲返回幼兒園時,竟是由幼兒家長開,分2趟載送15名幼兒及3名老師返回園所。教育局獲報依法裁處幼兒園負責人9萬元罰款,轄區警方也開罰開車家長1萬8千元。
據了解,這所私立幼兒園今天(14日)至三重區集美街集美國小舉辦畢業典禮排演,結束後欲返回幼兒園時,竟由幼兒家長開著計程車,分2批載運15名幼兒及3名老師,涉嫌超載,過程全被一旁民眾拍下PO網並向相關單位檢舉。
新北市教育局獲報展開調查,確認該幼兒園涉及使用一般自用車輛載運幼兒及超載情形,立即要求幼兒園檢討改善,並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1條及第56條規定,裁處幼兒園負責人9萬元罰鍰,以維護幼兒交通安全及權益。
教育局表示,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幼兒園載運幼兒應使用符合規定的幼童專用車輛,並依規定檢具相關文件報教育局備查,不得以一般自用車輛載運幼兒。教育局將持續加強交通安全宣導及不定期辦理稽查,針對違規案件列管追蹤,督導幼兒園落實交通安全管理。
轄區三重警方表示,針對該計程車載運人數超過核定數額之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0條1項4款舉發,最高可處駕駛人1萬8千元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