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永安區一處綠能開發設施工區,遭到一對黃姓父子檔盯上,兩人明知無合法權利,竟欺騙開發業者擁有聯外國有地的通行使用權,強索每年最高300萬元的「過路費」,業者被迫交付200萬元現金後,父子檔隔年食髓知味再度索款遭拒,竟雇人駕駛怪手直接挖斷道路、停放車輛阻斷進出,導致工程被迫停擺,橋頭地檢署偵查終結,將這對父子檔及怪手司機共3人依法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綠能公司自2022年間起在高雄市永安區開發綠能設施,因工區進出需求,施工車輛必須經過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所有的道路,但當地的黃姓父子父子明知自身根本沒有該道路的合法權利,竟共同向綠能公司虛報、詐稱擁有該通行道路的使用權,獅子大開口要求每年支付200至300萬元。
綠能公司考量若不支付恐導致工程車輛無法進場,無奈之下只好在2023年12月22日在工地當場交付現金200萬元給這對黃姓父子,未料黃姓父子去年又再度上門,要求綠能公司比照辦理、支付相同的鉅額過路費,但這回遭到業者嚴詞拒絕。
這對父子檔竟惱羞成怒,轉而採取暴力脅迫手段,以每天3千元的代價雇洪姓怪手司機,當場向綠能公司的人員恫稱如果不付款,就要把道路挖斷,讓工程無法進行,隨後於去年3月18日,果真駕駛怪手蠻橫將聯外道路挖斷,黃姓父子還將車輛刻意橫停在道路出入口阻礙通行,導致工程車輛完全卡死、無法進入工區,工程被迫當場停擺。
不過綠能公司此次態度堅決,寧可工程停工也拒絕妥協再付錢,黃姓父子及怪手駕駛3人因此恐嚇取財未遂。
案經橋頭地檢署偵辦,檢方認為黃姓父子先前騙取200萬元部分,涉犯刑法詐欺取財罪,而父子與洪姓怪手司機等3人,事後以挖路、阻街等強暴脅迫方式逼迫業者付錢,則涉犯刑法恐嚇取財未遂罪及強制罪,檢方除了將3人起訴外,也向法院請求依法宣告沒收黃姓父子已落袋的200萬元犯罪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