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曾姓男子10年內內遭查獲達3次以上,交通監理機關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重罰18萬元,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被公布姓名與照片,連其最重要「職業聯結車駕駛執照」因此被吊銷。曾男原本申請分期,但在繳納5萬4000元後便置之不理,剩餘12萬6000元移送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強制執行,曾男才出面將剩下罰鍰全數清償。
屏東分署表示,全案在今年4月29日移送至分署,同年5月5日分案後,承辦人員展開財產調查並啟動執行程序,5月寄發傳繳通知書,命曾男限期出面處理,曾男接獲分署通知後,若持續神隱恐面臨扣薪、扣押存款甚至名下動產、不動產等遭查封,隨即在6月將剩餘的12萬6000元罰鍰全數清償。
屏東分署呼籲,酒後駕車不僅嚴重危及自身與他人生命安全,更將面臨高額罰鍰、吊銷駕照、甚至影響職業生計,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後上路。此外,民眾對於滯納稅費、罰鍰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應依規定主動繳納,如有經濟上困難無法一次繳清,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至分署辦理分期繳納,切勿心存僥倖,企圖以脫產方式規避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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