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姓男子到302旅服兵役因不適應部隊生活,連續5天行為脫序,早上、下午在寢室不起床、拒絕點名,班長、輔導長、連長及營長都被他咆哮、恐嚇,甚至一度想逃出營區被攔下;法院審酌鄭身心狀況,已努力適應且將退伍,依對長官施強暴、恐嚇罪判他1年3月徒刑,緩刑3年,可上訴。
檢方、憲兵隊調查,鄭男為陸軍步兵第302旅步兵營二兵,他因不適應部隊生活,2025年7月22日早上8點、下午2點,不顧連上2名中士張姓班長勸阻,竟擅自躺在床上睡覺,還對1名班長咆哮。
隔天7月23日早上6點到8點時,鄭未到早點名,又躺在床上不起來,經上尉梁姓連長、中士范姓班長前往勸阻也無效。
7月24日中午12點多,鄭返營後又以身上起疹子為由拒絕穿迷彩服,還對1名下士咆哮稱「要不然要怎樣都來啦!」當晚7點多再對連長咆哮「要怎麼樣都來,不給我休假,我就去X」,又對營長咆哮「看怎樣都來」,晚間8點40分尚未就寢就任意躺在床上,25日一早也不到場點名。
直到26日早上,鄭一樣不去早點名,7點30分又衝回寢室脆叫,還推倒凌姓輔導長造成對方受傷,甚至作勢毆打、嗆三字經,恫嚇「出營區的時候弄死你」,甚至作勢逃出營區,最終被連長、營長阻擋才未遂。
台中地院審酌,鄭男在憲兵隊、檢方偵訊時都坦承,並有軍方調查,輔導長驗傷紀錄可佐,認定他同時犯陸海空軍刑法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未遂罪、抗命罪,及對長官施強暴、恐嚇罪,從重以對長官施強暴、恐嚇罪論處。
中院審酌,鄭案發時為現役軍人,本應重法守紀,服膺軍隊長官命令,竟因不適應部隊生活有以上行為,對軍紀、軍隊領導統御影響非輕,考量他犯後坦承,身心狀況,並已努力適應部隊生活,已有明顯改善,近期將退伍。
中院審理後依陸海空軍刑法對長官施強暴、恐嚇罪,判他期徒刑1年3月,緩刑3年,應向公庫支付6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