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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濃大峽谷涉案要角依舊否認犯行 法官准再拿30萬元交保

美濃大峽谷涉案要角依舊否認犯行 法官准再拿30萬元交保

涉嫌主導非法傾倒廢土、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重案的市議員前助理石麗君,自今年2月起遭羈押禁見至今已達5個月,橋頭地院考量本案主要共犯及證人已歷經多次訊問,相關供述已存卷保全,裁定石麗君於明天下午3時前,提出30萬元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

裁定指出,石麗君若順利辦理交保,出所後將面臨嚴格的防逃與防串證措施,除了限制住居於高雄市旗山區的指定處所外,每周日早上8時至晚間8時之間,必須親自向旗山警分局建國派出所報到。

法院也下達嚴格禁令,明令其不得與本案相關共犯或證人有任何接觸與聯繫,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若未能在9日下午的期限前籌出保釋金,則自7月10日起再延長羈押2個月,並繼續禁止接見、通信。

今年5月,當時法官認定石麗君具備相當的政治影響力且有滅證事實,狠打臉律師將其還押看守所,然而在前天7月6日的訊問中,石麗君雖仍否認被訴犯行,但已坦認部分客觀事實,表達清理涉案土地的意願,懇求法官給予具保停押的機會。

法官認為,石麗君涉犯廢棄物清理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確屬重大,且其在美濃區從事政治工作、參與出資購買涉案土地,具備一定的政治與經濟實力,加上其供述與共犯、證人仍有明顯出入,基於趨避刑罰的人性,依法仍有勾串與逃亡之虞。

不過法官衡量本案在偵查及準備程序中,已對主要共犯與證人進行多次且必要的訊問爭點整理,已有相當程度之供述存卷可參,考量被告有固定住居所與家人同住,且審酌其犯罪利益規模,加上偵查期間石麗君已繳交過100萬元保證金,法官最終同意透過追加30萬具保、限制住居、定期報到及境管等替代手段,已足以確保後續審判順利進行,因而准予交保。

石麗君涉嫌參與美濃大峽谷開挖,在羈押數個月後獲得裁定得以交保。記者巫鴻瑋/翻攝
石麗君涉嫌參與美濃大峽谷開挖,在羈押數個月後獲得裁定得以交保。記者巫鴻瑋/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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