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56888 NEWS

他掌管分局車辨系統…與女警相處不睦 刪她車號進不了停車場遭訴

他掌管分局車辨系統…與女警相處不睦 刪她車號進不了停車場遭訴

台南市警第五分局行政組吳姓總務因與同辦公室陳姓對工作事務分配發生爭執,吳一氣之下利用掌管地下室入口車牌辨識系統的權限,將陳女的機車車牌設定為阻擋對象,導致陳女無法進入分局上班,怒而申訴並提告,台南地檢署將吳依妨害電腦使用罪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吳姓警員於2024年至2025年間負責管理、建置分局地下室入口車牌辨識系統,陳姓女警是他同組同事,兩人曾因工作事務分配發生爭執、相處不睦,去年8月5日,吳登錄進車牌辨識系統,擅自將陳女的機車車牌號碼改為阻擋清單。

陳女騎車上班卻無法進入地下室,怒而提出職場霸凌申訴,以及妨害電腦使用、妨害自由告訴;檢方偵訊時,吳承認客觀事實,但辯稱系統是2024年建置,掃描車牌上限是300輛,扣掉公務汽車,分局一人可以有兩台車的額度,這是時任分局長訂的規則。

吳表示,如果同仁有第三台車輛,他也會登錄進系統,去年8月1日因新分局長上任,他先改回一人兩台,把有新增第三台車輛同仁的車牌辨識取消;他是打算跟分局長報告,若分局長同意,再幫同仁登錄回去,當時才先取消陳女車號。

吳指出,當天陳女若沒辦法感應進入,按門鈴就有人幫忙開門,後來沒有找她解釋清楚,是因為分局希望事情趕快落幕,要他承認,單純接受行政處分。

檢察官調閱去年8月11日分局針對職場霸凌的調查訪談,吳的解釋卻是去年7月底要將業務交給陳女,陳女未正面回應;8月5日有一件他認為應該已經是陳女要處理的公文,代理組長還是要他做,他心想陳女若無新增業務,憑什麼新增車牌,一氣之下動手腳。

吳去年11月6日接受外部調查委員訪談也表示,他那時候想法是陳女一直堅持不肯新增業務,憑什麼可以再新增一台,就把她車號設阻擋,這件事情8月13日分局長已經將他處分申誡;檢察官認定,偵訊辯詞與接受調查霸凌時說法不符。

檢察官指出,案發當時,分局內僅有吳姓警員可以更改車牌辨識系統設定,案發後吳經外部委員調查認定職場霸凌成立,分局也在去年8月8日更正回復陳女機車設定,認定吳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無故變更公務機關電腦電磁紀錄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至於陳女還提告強制罪,因強暴脅迫對象須以「人」為要件,吳登錄辨識系統時,陳女並不在場,自無施強暴脅迫可能;因構成要件不符,妨害自由部分處分不起訴。

分局說明,此事發生於陳女去年請產假結束回原單位任職,案發後已取消吳掌管車牌辨識系統權限,仍任原職總務,陳女則已調至偵查隊。

台南市警第五分局行政組吳姓總務將陳姓女同事的機車車牌設定為阻擋對象,台南地檢署將吳依妨害電腦使用罪提起公訴。聯合報系資料照
台南市警第五分局行政組吳姓總務將陳姓女同事的機車車牌設定為阻擋對象,台南地檢署將吳依妨害電腦使用罪提起公訴。聯合報系資料照

Share:

最新文章 More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