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進行「犯罪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現況」報告,立委質疑扶助基金會每年拿公帑15億元,卻派豪華團幫毒駕撞死派出所長的凶嫌規避辯護,又替詐欺犯打官司,令民眾認為血汗錢被濫用,法扶淪為加害人的保護傘。
立委質詢指出,法扶每年預算約15億,替毒駕撞死派出所長指派3名律師辯護,飽受外界批評,家屬也認為極度不公平,法律規定「最多」請三名律師,但沒有規定「一定」請滿3人,請問案件標準為何?
翁曉玲也說,重罪被告不一定沒有資力,有些人家庭經濟狀況也很好,但法扶費用補助被害人的比率僅9.47%,也就是說補助100人中,僅有9人是被害人,絕大多數經費都是去補助加害人,難怪國人會認為法扶是「保護加害人」,認為應檢討強制辯護案件免審查資力的規定,「公帑不應該被濫用,淪為非無資力被告的保護傘」。
立委許宇甄也質疑,法扶組成豪華律師團替毒駕撞死所長被告規避死刑辯護,但被害人家屬卻要自己請律師,人民血汗錢如此被運用,大家都沒辦法接受、令人覺得不可思議,要檢討法扶是否盲目利用國家資源替加害人辯護。
法扶董事長莊秋桃指出,毒駕判處死刑是重罪,也是強制辯護的案子,就會指派法扶律師幫忙,尤其一審是國民法官但件,本就會以高規格重視,民眾會覺得被告犯重罪為何要指派那麼多律師,但就是因重罪,檢方、國家公權力一定會極盡全力去攻擊、控訴被告,反而被告在法律上是完全弱勢的。
她說,強制辯護案件沒有審查資力,且辦案人數須要看案情,不一定要派到三人,但國民法官案件必須面對檢察官龐大團隊陣容,法扶律師若只有一名,真的不夠。
莊秋桃也說,所謂豪華律師團應該是指有幾位知名的律師,但其實本案在找律師的時候,那幾位律師也是自己跳出來,說要為這個案子在法庭上表達辯護意見,並非法律特別指定。
立委賴士葆問及法扶基金會認為外界評價如何?莊秋桃回應,她認為外界對法扶評價越來越好,因為法扶接的案子越來越多,都沒有減少。
賴士葆指出,外界對法扶負面評價包括審查門檻過嚴格、律師酬勞偏低、假法扶,尤其是用政府的錢幫詐欺犯打官司,法扶案件中詐欺近三成,約26%至28%。
莊秋桃說,律師要幫詐欺犯提供辯護也是很無奈、不得已的,律師也不愛接此類案件,但「這些詐欺犯大多還無資力呢」,國內抓到的車手、身心障礙者、缺錢用被詐團吸收的年輕人,一查都沒有資力。
立委林倩綺則提出法扶提供原住民陪偵服務行之有年,但當事人表示放棄的比例高達九成,問及法扶是否了解原因?她認為雖當事人可自由決定要不要律師陪偵,但是否已充分告知權利,或當事人是否了解律師免費,或是否了解陪偵功能,現行宣導、權利告知仍有待檢討之處。
莊秋桃回應,原住民當事人放棄的原因,恐是檢警調查時,若要等到法扶律師前來,時間過於冗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