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周姓男子10年前拒測,受罰9萬元,這筆帳他多年未處理;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2年前登門查訪,發現周環境確實不佳,同意分期付款,周上月還完全部欠款後,另在執行人員協助下參與酒癮治療。
台北分署表示,周2016年2月11日凌晨騎乘機車行經建國北路三段,經派出所警員攔查實施,周拒測,遭警員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裁處9萬元罰鍰,但周未遵期繳納,移送台北分署執行。
台北分署受理後,雖扣押周的銀行存款,並命周提出清償方案,均無成果,台北分署於是在2024年間派人至周的住處,現場查封他名下的房屋。
周告訴執行人員,他已年邁,目前僅靠打工收入維持生活,且有家人需要照顧,對於酒駕拒測的事非常後悔,希望准許分期方式繳納罰鍰,分署人員現場檢視屋況後,發現周家的天花板水泥有明顯斑駁剝落的痕跡,家具、擺設也陳舊,認為周的經濟狀況確實不佳,因此同意周的請求。
台北分署說,周後來按月繳納款項,上月6月將罰鍰全數繳清,他繳納最後一期款項時聽聞行政執行署有協助轉介酒癮治療時,當場同意參與,並下決心杜絕酒癮,表示絕不再犯。
台北分署表示,對酒駕等交通違規罰鍰除施以各種執行作為外,也會採行轉介與關懷等多元措施,輔導義務人接受酒癮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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