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創辦人爭議不斷,法院判二房獨子、星宇航空董事長遺囑官司勝訴,可獲逾百億遺產。張榮發基金會認為張榮發生前曾表示「我的錢都會留給基金會」,而向柯麗卿、劉孟芬、吳界源及戴錦銓4名遺囑執行人提告,請求給付10億元遺產,台北地方法院今開庭,柯麗卿等人委任律師認為張國煒母親李玉美已放棄特留分,獨立參加訴訟並不合法。
張榮發基金會認為,張榮發2012年出版的口述自傳「鐵意志與柔軟心:張榮發的33個人生態度」一書中,明確表達身後財產要捐給基金會作公益,並多次向同仁表示「即使有一天我不在了,基金會還是要繼續做下去,不用擔心錢的問題,我的錢都會留給基金會。」
基金會得知近期有一筆確定遺產匯入遺囑執行人共同帳戶,而於今年3月底提民事訴訟,要求柯麗卿等4名遺囑執行人給付贈與物,訴訟標的為10億元。
法院今開庭,張國煒與母親李玉美委任律師主張,兩人應依民事訴訟法第58條、第62條規定「獨立參加」訴訟。不過,柯麗卿等人律師則認為,李玉美於繼承開始就向遺囑執行人表示放棄特留分,因此沒有法律上利益,本案涉及遺囑提及的遺產,管理處分為遺囑執行人所有,張國煒,李玉美獨立參加於法不合,至於要用何種方式參加訴訟,應由張國煒自行審酌。
基金會向法院聲請調閱另案分割遺產、確認遺囑無效的歷審卷宗,基金會委任律師主張,張國煒等提出的遺囑上有一些不相關的文字,又以遺囑來主張有參加訴訟的必要,因此欲確認遺囑形式真正。
基金會律師表示,本案死因贈與契約的贈與物即為張榮發所留遺產,因此調閱卷宗也想確認張榮發遺產範圍,才能知悉是否要擴張或追加給付其餘贈與物,另也想確定張榮發做遺囑時是否有遺囑能力、張榮發是否有以遺囑撤回本案贈與契約。
法官問遺囑執行人就張榮發遺產於元大銀行有無超過10億元?柯麗卿等人律師指出,據了解絕對有超過10億元。
李玉美律師指出,就調取分割遺產案件卷宗部分,因基金會僅請求一部分現金,遺囑執行人也承認帳戶金額超過10億元,基金會並非請求全部遺產,調取卷宗會侵害當事人隱私。就調取確認遺囑卷宗部分,本案並非張國煒提出遺囑,而是法院向遺囑執行人要求提出正本,歷審判決也可以看到詳盡理由,認為兩案均無調取必要。
法官庭末諭知提出爭執與不爭執事項,並定8月27日上午11時再開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