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姓男子昨天凌晨站在高市苓雅區一處路口騎樓,見巡邏員警即掉頭離開,因形跡可疑,警方趨前盤查,余拒提供號碼還執意離去,警方將其帶回查證身分,赫見他是5院檢的8案通緝犯,躲藏2年,沒料栽在自己的詭異舉止。
苓雅警分局民權派出所員警昨晨1時35分許巡經青年一路與復興二路口,見警方隨即轉頭離開,因形跡可疑,警方遂趨前盤查。
余男當時拒絕提供身分證號碼且執意離去,警方告知他「沒報證件,如何查證你的身分?還是你被通緝?」余男回「我沒通緝啊,我只是站在這裡你們就要查我。」警方指「我們是合理懷疑,要使用強制力」後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七條將余男帶回查證身分。
余男被帶回警所,自知難逃法網,才報出身分證資料,結果警方一查,赫見余男竟分別遭台南、、橋頭、屏東及台東等院檢發布詐欺、洗錢防制法等8案通緝犯。
警方查出余男距離最早通緝的時間至今,已四處躲藏長達2年,卻栽在自己可疑的甩頭閃躲小動作;警詢後,將他分別解送歸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