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郭姓男子今年2月間在彰化市接連透過高鐵、台鐵數位客服平台留言「我要」、「我要放」、「車上有手榴彈」、「縱火」等恐嚇訊息,引發公共安全疑慮,高鐵、台鐵獲悉後立即通報警後郭男遭逮;但獲釋兩天後又對台北捷運系統進行恐嚇,最後遭拘提羈押。他留言恐嚇雙鐵案部分,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恐嚇公眾罪3罪,各判處有期徒刑3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均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郭男於2月25日在彰化一家醫院內登入高鐵數位客服平台,陸續留言「殺人」、「我要殺人」、「我想殺人」、「我要放炸彈」、「車上有手榴彈」、「賴清德去死」、「I will kill somebody」等內容,另也輸入「犯罪」、「放火」等文字。
隔天郭男再次透過高鐵客服平台留言「殺人」、「放炸彈」、「縱火」等訊息;同日也兩度透過台鐵客服平台留言「我要放炸彈」、「我要殺人」,致使高鐵、台鐵均須啟動相關安全應變措施,危害公共安全。
鐵路警察局獲報後展開追查,循線前往彰化縣鹿港鎮查獲郭男到案。郭男坦承犯行,法院裁定羈押1個月。不過,郭男於今年3月獲釋後僅2天,又涉嫌透過台北捷運AI客服系統留言「我要殺人」、「我要縱火」、「我準備要放炸彈」等恐嚇內容。
台北捷運公司發現後立即報警,警方查出郭男自3月29日至4月6日期間,共5度在客服系統留下恐嚇字眼,並於4月6日再次前往鹿港鎮將他逮捕。郭男辯稱只是對AI客服輸入文字,未完成OTP驗證不算正式留言,但警方指出,相關內容均已留存在系統後台,可作為犯罪證據。
針對郭男恐嚇高鐵、台鐵案,彰化地院審理認為,郭男反覆透過客服平台散布「殺人」、「放炸彈」、「縱火」等恐嚇言論,已足以引發社會恐慌,嚴重擾亂公共秩序。法院審酌其犯後態度尚可,且未造成實際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恐嚇公眾罪3罪,各判處有期徒刑3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均得易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