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男子林隆輝去年不滿同居聲請,持西瓜刀猛砍對方頭部、腹部、手臂等,所幸女友趁隙逃離求助,送醫撿回一命,一審依未遂罪判刑9年、違反保護令罪判3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林隆輝去年5月被法院核發保護令,命他不准騷擾女友並遠離女友住處至少100公尺。未料,林同年7月28日晚間近11時,前往女友於新北市鶯歌區的住處樓下,已違反保護令的要求。
林隆輝2025年10月9日下午3時許,騎車戴西瓜刀在女友友人住處等待,一見女友現身,便持刀大力朝頭部、腹部、雙臂等部位揮砍,女友奮力拿安全帽抵擋、閃躲,並趁隙跑離現場向友人求助,仍有頭皮撕裂傷、右肩撕裂傷、左前臂撕裂傷合併尺骨骨折及肌肉斷裂、右前臂撕裂傷合併肌肉斷裂。
林隆輝坦承有拿刀砍人,但否認有殺人犯意,供稱只是要傷害、教訓女友,並沒有殺人的犯意,他案發當天是要去找女友催討債務,案發地點常有一些黑道人士出入,他為了自衛才帶刀去,他是因為女友都不回答問題,還說沒有要告他,才會一氣之下砍人,且他砍的力道應該也沒有很重。
一審新北地院認為林隆輝有殺人犯意,且沒有賠償被害人或達成和解,依殺人未遂罪判刑9年、違反保護令罪判3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案經上訴,高院今維持一審判決。
另林隆輝羈押期限將於7月23日屆滿,高院今也開訊問庭,林表示脊椎曾經受傷接受治療,且他年紀越來越大,如今有出現明顯痛感,希望能有交保機會。律師則說,林沒有逃亡理由,且家中還有重度失智的九旬老母,若林續押則無法盡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