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仔在臉書爆料民進黨立委傳訊息給郭姓女子「我想要妳」對話截圖,影射私王私生活混亂,王告葛刑事誹謗,檢方處分不起訴。民事部分,王提告向葛求償18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王敗訴,葛免賠,可上訴。
葛斯齊看不慣王定宇講港星劉德華是「媚共藝人」,2024年11月7日在臉書發表貼文、直播影片,公開王定宇傳「我想要妳」、「要穿怎樣來見我,拍給我看」給郭女的訊息截圖,事後持續評論,王定宇認葛斯齊影射他私生活混亂,涉犯加重誹謗罪。
葛斯齊辯稱2024年7月18日與郭姓女粉絲見面,郭女稱和王定宇很熟,提出與王定宇的LINE對話紀錄,他回想王在台南服務處被人潑漆、再比對王定宇LINE貼圖頭貼及臉書打卡時間,才在臉書刊載貼文和直播影片,檢方認為葛沒有主觀犯意,處分不起訴。
民事部分,王定宇提告求償180萬元,他主張葛言論除了包括「一位無法對家庭忠誠的立法委員」、「你比謝宜容還可惡悲哀」等偏激不堪言詞,六度以將關於他的私生活的不實言論公諸於世,侵害名譽權,提告請求賠償180萬元。
葛斯齊則反駁,他有向郭女、郭女前夫詢問事情經過,並取得對話截圖,以盡查證義務,且相關訊息涉及立委是否有人格或道德上瑕疵,屬公共利益,應讓選民得以知悉,王定宇明知對話截圖為真,卻公然說謊,實不足取。
法院開庭期間,葛斯齊曾表示郭女2024年7月19日傳與王定宇的對話截圖給他,同年11月12日再告訴他訊息不是真的,已對王定宇提告誣告、教唆偽證罪,也對郭女提告偽證罪。
台北地院指出,郭女在檢方偵查中證稱,王定宇是主動加她臉書好友,2024年7月中旬她和葛斯齊見面吃早午餐,她有將對話截圖傳給葛等語,法院認為葛貼文和直播引用郭女訊息,並非憑空捏造。
另從葛斯齊與郭女前夫訪談的錄音檔及譯文等,法院認定葛所述王定宇與郭女往來的事件,並非只有郭女單方面說詞,也有其他合理查證。北院指出,葛斯齊加入個人觀感,針對王定宇所做的其他評論,屬於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評論,並非單純貶抑王,應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判決王敗訴,葛免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