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集團案,檢方昨起訴集團總裁、總經理劉貞華、特助張元齡、監視器設備商謝金亨與其妻兒及公司會計蔡怡貞共7人。由於常、張、謝3人在押,全案上午移審新北地方法院,法官下午召開不公開審理的接押庭,庭後裁定3人繼續羈押禁見。
檢方昨起訴常如山等人時,分別對常求處14年以上,劉13年以上,張12年以上,謝、蔡2人9年以上重刑。上午移審時,常如山混在其他自看守所押解來的他案被告中,面色凝重、不發一語。
由於偷拍案所涉為刑法無故攝錄性影像罪、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兒少性影像等罪,事涉大量成年及未成年被害人極為隱私的性影像,法官在閱卷後決定接押庭以不公開方式進行審理。
檢方昨起訴時指出,身為「醫美教父」的常如山等人,今年5月初在愛爾麗偷拍一事於網路延燒後,共謀自北到南、馬不停蹄地趕赴各分店,拆除偽裝型監視器及主機,積極湮滅、隱匿涉案事證,且於偵查中互相推諉,因此在法院延押庭中,3人所涉為重罪,且有串、滅證和逃亡之虞的羈押要件並未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