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姓職業軍人休假騎大型超速,見前方盧姓騎士左轉閃避不及撞上,盧人車重摔腦部重創,送醫搶救2周仍不治;法院查,高、盧在交通事故均有過失,考量高已經賠償被害家屬140萬元調解成立、獲諒解,依罪判他5月徒刑,緩刑2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高男2025年8月27日晚上10點多騎大型重機經東區大智路、建智街口時超速行駛,當時盧姓機車騎士也疏未注意,自外側快車道左轉彎,高在後方因閃避不及撞上,盧人車倒地頭部重傷,緊急送醫搶救仍於9月11日身亡。
台中地院審理時,高坦承不諱,有警方現場調查、監視器畫面,相關診斷證明、相驗屍體報告可佐。由於高犯後留在現場,主動向警方坦承肇事,中院認為他符合自首要件,依法減刑。
中院也審酌,高無犯罪前科、素行良好,但因超速疏失釀盧死亡,但盧左轉未先讓左後車先行本身也有部分疏失。
中院考量,高已經賠償盧的家屬140萬元調解成立,家屬表示同意給予緩刑,斟酌他擔任職業軍人、家庭狀況,已取得被害家屬諒解、盡力彌補損害等一切情狀,依過失致死罪判他5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