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出演戲劇、出版寫真集的隋姓男模去年在住處拿殺蟲劑噴灑、持木劍攻擊伯父,再拿牛刀砍父親頭頸部,一審依傷害、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判刑5年6月。案件上訴,今撤銷原判決,改判5年5月徒刑,可上訴。
隋平時與父親及伯父長期不睦,曾多次因家庭糾紛通報,法院曾核發通常保護令。隋2025年7月24日上午9時許,在台北市南港區住處,徒手毆打、腳踹攻擊伯父,還持殺蟲劑噴灑、木劍毆打,拿刀劃刺對方腿部,造成伯父頭部、耳朵、頸部及四肢多處撕裂傷與挫傷,傷勢合計多達10餘處。
同日上午10時許,隋前往父親住處前,先持牛刀朝父親頭部、頸部劈砍,對方情急之下徒手擋刀,導致左手肘中刀,仍趁隙奪刀,未料隋仍不罷手,將父親摔倒在地,用手掐、以雙腳夾住父親脖子,造成前額擦傷、頸部擦傷、右前胸擦傷、左肋挫傷、左上臂撕裂傷10公分、左上臂擦傷、右側擦傷。
因伯父已先一步報警,警方趕到逮捕隋,他坦承傷害伯父,但否認有殺害父親的意思,供稱他只是想給父親一個教訓,沒有想要殺害父親,他只攻擊父親腹部,且他的身高也比爸爸矮,無法傷害父親的頭部及頸部。
不過,父親於警詢、偵查及法院審理中均稱,隋每一刀都是由上往下朝頭部砍,他為了抵擋兒子的攻擊,趁機奪走刀子,之後他就被甩到地上,兒子壓在他身上,以雙手掐住脖子,持續約3、5分鐘,讓他喘不過氣、意識模糊。
隋在犯案當下曾向父親揚言「我有精神病,我不怕」,在偵審階段也強調自己有思覺失調症、妄想症等症狀,但根據鑑定報告,隋行為時辨識能力並沒有下降,法院綜合卷證資料也認定隋沒有精神疾病,行為時責任能力無異常。
一審認為隋以徒手及多種工具攻擊伯父,又持牛刀砍向父親頭頸等要害部位,兩起犯行在短時間內接續發生,造成被害人傷勢不輕,對社會秩序及公眾安寧危害甚巨,依傷害罪判刑8月、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判刑5年2月,應執行5年6月徒刑。
案件上訴,高院今撤銷一審判決,將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改判5年1月徒刑,至於傷害罪部分,則維持8月徒刑,合併應執行5年5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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