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電視台主播楊中化與其好友、資深媒體人陳力瑜遭控藉雕塑大師作品的仿造品詐財,繼陳涉案部分經台北地院判刑5月,楊涉案部分士林地院近日審結,依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楊將朱銘作品「十字手」、「側踢」、2件「單鞭下勢」的4件木雕仿造品,賣給友人陳力瑜,另透過不詳方式替陳偽造原作保證書,陳請不知情李姓畫商擔任中間人,找到程姓收藏家購買4件木雕。
陳等人2018年1月間先在台北市南港區某攝影棚約看作品,陳稱作品皆出自朱銘兒子所開藝廊,並自稱與朱銘兒子、媳婦很熟,可請朱銘兒子出面證實作品真偽,程信以為真,當即交付3萬元訂金,議定以160萬元購買木雕作品。
程陸續付款並取得4件作品及原作保證書,卻發現保證書上無負責人、鑑定中心等相關人員簽名, 要求陳提供相關證明,陳向楊求助,楊即以不詳方式偽造印有藝廊員工印文的證明函,陳以4張偽造證明函向程額外收取4萬元,待程付清尾款時,陳共從中賺取30萬元,而程直到事後向財團法人朱銘文教基金會申請原作保證書,才知道所購作品是贗品。
士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楊涉犯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等罪,始終否認犯行,未與程和解或賠償,審酌其犯罪動機、手法、造成的損害,考量其智識程度、經濟狀況等,審結依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