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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首例12歲以下末期病童接受安樂死 新法上路兩年後首度適用

荷蘭首例12歲以下末期病童接受安樂死 新法上路兩年後首度適用

政府證實,一名未滿12歲、罹患絕症的兒童已於去(2025)年接受,成為當地放寬相關規定後首宗適用案例。由於涉及未成年人與生命終結議題,消息曝光後再度引發外界關注。

據《紐約郵報》()報導,荷蘭衛生部長索菲.赫爾曼斯(Sophie Hermans)日前向國會提交年度報告時透露,這名「無法治癒的重症兒童」已於2025年接受安樂死。不過基於隱私考量,官方未公開其確切年齡、病情或其他身分資訊。根據規定,案件發生後將由檢察官審查相關程序,確認執行醫師是否完全符合法律要求。

荷蘭政府於2024年正式將安樂死適用範圍擴大至1歲至12歲的重症兒童。當局表示,只有在病童承受「無法忍受且毫無改善希望的痛苦」時,才可能符合條件,這類痛苦必須具有明確醫療因素,例如癌症、嚴重心血管疾病等身體疾病。荷蘭法律同時強調,單純因為覺得人生已無意義或認為自己「活夠了」,並不構成安樂死的合法理由。

依照荷蘭《應病患要求終止生命與協助自殺法》,醫師必須完成多項嚴格審查,包括確認患者並非受到脅迫、病情確實無法改善、已充分了解自身狀況,以及不存在其他合理治療選項。此外,醫師還必須諮詢獨立專家意見,並在整個過程中遵守嚴格的醫療程序,若患者未滿12歲,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必須同意才能執行。

荷蘭政府當年推動修法時曾表示,預估全國每年約只有5至10名兒童可能符合資格。官方認為,對於部分承受極端痛苦且毫無治癒希望的病童而言,結束生命有時是唯一合理選擇。

事實上,荷蘭早在2002年便成為全球第一個在嚴格條件下將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根據統計,2025年荷蘭共通報10,341起安樂死或醫師協助死亡案例,較前一年增加3.8%。其中約85%患者罹患癌症或肺部疾病,超過七成為70歲以上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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