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南園二路某社區去年5月某晚發生恐怖意外,許姓住戶為找尋誤丟的物品,請幫忙開門讓他進入,卻意外啟動自動壓縮機,當場遭夾擊窒息身亡,由於郭姓保全未在旁注意,以致事發時無法即時阻斷電流挨告,桃園地檢署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將郭男起訴。
起訴指出,68歲郭姓男子自2023年4月起擔任中壢區該棟社區保全,負責管理公共區域鑰匙,明知社區垃圾場內設有垃圾存放冷藏密閉空間,且其中子母垃圾車上方裝設具紅外線感應壓板的垃圾壓縮機,只要垃圾堆積高度遮蔽感應器,機器便會自動啟動,具有高度危險性,平時應管制、禁止住戶進入。
2025年5月19日晚間10時,住戶許姓男子到管理室,表示有東西掉進垃圾桶想進去垃圾場翻找,郭姓保全竟疏於防範,直接拿著保管的公共鑰匙開啟管制門,讓許男單獨進入,自己僅站在門外,未全程陪同或注意其動向,也未在旁監看。
許男在密閉區翻找物品的過程中,疑因誤觸紅外線感應裝置,導致垃圾壓縮機自動啟動,巨大的垃圾壓縮機壓板瞬間強力往下砸,將許男死死夾在壓板與子母車之間,許男在密閉空間內瘋狂掙脫無效,最終因無法呼吸,不幸窒息慘死。
案發後,許男家屬提告,檢察官相驗後展開偵辦。檢方認為,郭男明知密閉禁止區域及垃圾壓縮設備具有危險性,本應管制住戶進入,或在有人進入時預先告知風險並全程注意其狀況,但卻疏於注意,與許男死亡結果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認定郭男涉犯刑法過失致死罪,依法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