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會館負責人經營線上博弈獲利35億餘元,並從事地下匯兌經手218億餘元及洗錢,一審依違反銀行法判刑11年8月,二審認為郭已繳回犯罪所得,撤銷改判郭9年8月。郭羈押期限將於7月15日屆滿,高院今開訊問庭,郭表示不再上訴,盼也不要上訴,希望盡快送他去執行。
郭哲敏庭上表示,這一年開很多次延押庭,每次不管他怎麼講,或提出各種羈押替代方案,包含設電子圍籬、只在家裡不出門、監控不離開台北市,一個小時報到一次等,或把之前認定他要逃亡的理由,提供相關佐證包括坐火車的單據提供給法院,但合議庭最後都還是認為他有逃亡之虞,「這讓我提交保提的很心累,我就沒有要逃亡」,但合議庭從來就沒有在聽。
郭哲敏說,這次延押庭問他有什麼意見,他跟合議庭報告,「我沒有要再交保了」,請法官也不用評議,今天就可以下裁定讓他延押,他也不想要再浪費司法資源,也不想讓社會大眾對他有疑慮認為他要逃亡,也不要造成合議庭的困擾,所以希望合議庭今天下裁定直接延押。
他說,檢察官也不用在每次延押庭都說怕他逃亡,不用再有疑慮,他也希望不要造成檢察官的困擾,「我也不上訴,我已經決定要盡快去服刑」,盡快把這件事圓滿落幕,到此做個解決,他勇敢面對司法,希望檢察官也可以不要上訴,讓他盡快去服刑,不要再浪費司法與社會資源。
郭說,不過合議庭認定有關銀行法的不法所得1億2600多萬,他已經全數繳清,而不是媒體所寫的7700多萬,他的不動產被扣押將近20億,他也與律師商討接下來追徵完剩餘多少,再看怎麼償還,總之他不再上訴,希望事件盡快落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