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正署台北少年觀護所一名姚姓收容人,今年1月11日上午,因在舍房內向其他戒護討水喝遭拒,心生不滿開始鬧房,李姓管理員見狀噴灑壓制後,將姚姓少年帶回中央台接受輔導,豈料少年竟又揮手攻擊李員,雙方激烈拉扯下,導致李員全身多處受傷,新北地檢署依妨害公務及傷害罪嫌將少年起訴。
起訴指出,案發日當天上午9點55分許,少年在舍房內向其他主管討水喝未果,進而開始敲打舍房房門、辱罵主管,身為戒護科管理人員的李員,為維持舍房秩序,見狀立刻進入舍房,向少年噴灑俗稱辣椒水的防護型噴霧並加以壓制。
控制住少年後,李員將其帶往中央台接受輔導,並與其他主管共同告知自己均依法行政,請少年配合,不料餘怒未消的少年,又在同日10點15分許,開始怒嗆李員「啥小」、「他媽的講三小」等語,待李員再度對其噴灑辣椒水試圖壓制,少年隨即向李員臉部、身體揮拳。
同時,雙方發生也爆發激烈拉扯、推擠,造成李員右側眼急性毒性結膜炎,以及右眼、臉部、左胸部挫傷。但少年辯稱,當下在中央台他沒有反抗李員,也沒有辱罵其他主管,反而是李員主動挑釁問自己敢不敢打他,還對自己噴辣椒水,他認為李員不當對自己實施強制力,才揮拳自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