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去年收到網友陳情拍攝民生國小學生,委由助理告發違反個資法。直播的劉女獲不起訴,並指控許與助理涉提供露臉照片給媒體報導新聞,提告誹謗等罪。台北地檢署認為,2人未提供露臉照片,告發目的是為了讓人民放心,給予不起訴處分。
劉女稱,他在民生國小旁人行道直播是分享日常生活,卻遭告發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等,地檢署不起訴,她是無辜的,許淑華涉嫌將她的臉部照片提供給新聞媒體報導「家長怒:孩子不是背景布景!從北市民生國小到全台 中國抖音直播監控台灣校園!」,提告議員、助理2人提告違反個資法、誹謗、誣告等罪嫌。
許淑華供稱,提供給媒體的照片是有遮隱的,他和助理都沒有將露出臉部的照片提供給新聞媒體,不清楚報導怎麼會有露臉照片。
檢方追查,監視器畫面顯示劉女在學校人行道、斑馬線來回走動約12分鐘,畫面可以導護人員、家長、孩童身影,2025年5月15日許淑華辦公室收到網友陳情訊息,「剛剛民生國小的導護媽媽提供以下畫面,這位中國的直播主在拍民生國小學生上課,這個可以直接報警嗎…」,許淑華委託許姓助理至警局告發,也在臉書發表此事貼文,並附上遮隱過後的照片。
檢方認為,許淑華的目的是為了讓松山區人民放心,未刻意陳述不實事項,難認有非法利用個資或誹謗犯行,本案未遮隱的新聞照片非許淑華提供,許與助理犯罪嫌疑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