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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不斷歸零 踐踏司法公信

案件不斷歸零 踐踏司法公信

社會矚目案件頻傳審理延宕狀況,法學界對「法官換人、程序重來」現象高度憂慮;多位學者重砲抨擊這種現象不僅是行政的怠惰,更是公然踐踏刑事訴訟「直接審理原則」。

真理大學法律學系主任吳景欽近年多次公開評論指出,法院現行案件管理與績效制度可能使重大案件審理面臨結構性困境,「司法最大的危機不只是案件『慢』,而是人民逐漸感受不到程序終點」,尤其社會高度關注案件若因法官輪調而反覆交接,容易讓外界產生「案件不斷重來」觀感,進一步侵蝕司法信賴與公信力。

二○二四年三月十八日吳景欽曾以〈莊周文案與司法接力賽〉為題投書,質疑現行制度偏重結案數據,恐讓部分法官傾向避開耗時大案,一旦調動期到便交由後任承接;若案件長期延宕,甚至可能因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衍生被告減刑爭議。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林鈺雄長期強調「直接審理原則」,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資深律師李念祖也曾多次論及「合理審判期間」重要性,認為法治國核心之一在於人民相信法院能於合理時間內作成穩定、公正裁判,若案件長年停滯,人民對司法的期待與信賴勢必受到侵蝕。

台東地院前院長唐光義說,憲法保障審判獨立,多年來法院已無「行政干涉審判」情形,但若案件已明顯遲延,法院應有「行政支援審理」機制。唐光義說,過去曾建立「便當條款」,也就是繫屬案件超過一年未審結,即便法官調動仍要帶著該案直至審理完畢,是司法院值得思考的方向。

台中地院前法官江彥儀說,不該因為承辦法官私人調動影響法律的尊嚴及正義的實現,否則難免令民眾衍生司法是否藉此技術性漏洞讓權勢被告據以減輕刑責,他舉台北地院審理柯文哲案為例,就是採取密集、集中審理,台中地院院長可思考是否給予行政資源督促承辦合議庭集中審理此案,「亡羊補牢、猶未遲也」。

法學界認為,司法院應該正視法官遲延審理的狀況,建立重大案件不中斷審理機制與檢討績效管考方式,避免重大案件因法官異動反覆「重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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