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黃姓、詹姓男子缺錢花用,鎖定外籍賣淫女犯案,黃男於桃園觀音性交易完事後,偷走泰女出租的磁扣及鑰匙,然後帶著詹男夜闖,鎖門推擠泰女強索財物,劫走11萬餘元現金及2支手機,桃園地檢署偵結,將黃、詹依侵入住宅罪起訴。
起訴指出,50歲黃男曾因案件遭判刑,36歲詹男也曾因施用毒品案入監服刑,2人出獄後仍不思以正途謀生,因缺錢花用,共同商議以從事非法性交易的外籍女子為目標犯案,並約定由黃男負責策畫及把風、詹男進屋行搶,贓款依「黃男七成、詹男三成」比例分贓。
檢警指出,黃男曾於今年元月間,前往桃園觀音某出租套房與泰籍女子LAOTHAWON從事性交易,意外取得泰女的507室磁扣及鑰匙,認為可趁泰女接客時,侵入屋內行搶,於是保留鑰匙等待時機。
今年3月9日凌晨1時18分,黃男駕車搭載詹男抵達現場,將出租套房507室磁扣及鑰匙交給詹男,自己留在停車場把風;詹男於凌晨1時32分拿著磁扣及鑰匙進入後,隨即將房門反鎖,喝令泰女LAOTHAWON交出財物。
女子見陌生男子突然闖入欲逃出求救,卻遭詹男用力推擠阻止她逃離,詹男先拿走桌上的iPhone 16 Plus及Vivo V60兩支手機,泰女哭著被迫交出皮夾內的現金1萬多元交付,詹男嫌少戴著手套持續翻找房內財物,果然在衣櫃抽屜內找到泰女友人藏放的9萬5000元現金,得手後隨即離開與黃男駕車逃逸。
詹男當晚將搶得的Vivo V60手機,以1000元代價賣給桃園市八德區某家通訊行,大園警方接獲被害泰女及其友人報案展開追查,3月11日凌晨在桃園市大園區查獲黃男,並扣得裝有507室磁扣及鑰匙的鑰匙包,同時追回已賣給通訊行的Vivo手機並發還。
檢方認為,詹男深夜持鑰匙突然侵入僅有被害女一人獨處的房間,進門後立即反鎖房門並推擠阻止逃離,在一般情況下足以使人因生命、身體安全受威脅而喪失反抗能力,被害女也證稱因害怕才交出現金並任由對方翻找房內財物,認定已構成侵入住宅強盜犯行。
檢方另查出,黃、詹2人於犯案前五年內,均曾執行有期徒刑完畢,又再犯案,依刑法第47條規定,均屬累犯。且本案犯罪情節重大,對被害人生命、身體、財產及自由法益造成嚴重危害,顯示二人犯罪態度惡劣,非予以嚴厲刑罰不足以矯正。
檢察官認為,黃、詹2人犯後也未返還全部贓物,建請法院均量處9年以上有期徒刑,以符社會法律感情。至於2人是否另涉冒充警察的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嫌,因證據不足,檢方未另行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