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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績會決議解聘女法助! 士林地院列4罪狀:與其提霸凌申訴無關

考績會決議解聘女法助! 士林地院列4罪狀:與其提霸凌申訴無關

士林地院陳姓法官助理日前控遭,事件未明,法院今突召開甄審會審議,認陳女有違反服務法規定,明顯不適任,決議解聘、明天生效;法院強調,相關決議與陳女所提職場霸凌申訴「毫不相涉」。

法院傍晚發布新聞稿對外表示,陳女5月26日未經許可進入法警長辦公區翻動文件,侵害法警長職務領域,干涉法警長業務處理;5月21日在某庭長辦公室外竊錄2名庭長非公開公務談話。

5月30日在Threads上公開發文指「身為一個僅次於院長的庭長」、「有閱讀障礙的行政庭長」、「不要不知好歹,我會直接動動手指頭,讓您去死的」等語,涉侮辱、恐嚇長官,情節重大,嚴重損害機關聲譽。

另,陳女在機關外搭乘公車期間與駕駛發生爭執,表明其任職機關及職稱,經其他乘客錄影上傳Threads,引發網友討論,陳又上網發文「瘋子紅12司機…」等侮辱民眾,嚴重影響機關聲譽。

法院今召開考績暨甄審委員會審議,因認陳女相關行為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公務員應公正無私、誠信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行為」規定及相關刑法罪嫌,已明顯不適任,決議解聘、明日生效。

法院強調,此次考績會是以陳女的違法不當行為予以解聘,相關決議與陳女提出職場霸凌申訴毫不相涉,未違反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47條第1項「機關不得因公務人員提出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事項的建議,或職場霸凌申訴,而予不利對待或不合理處置」。

法院指出,陳女5月22日向法院申訴遭6名法助及法警長職場霸凌,5月27日撤回申訴,6月5日又申訴遭其他法助級主管職場霸凌,法院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6月15日決議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陳女涉嫌恐嚇罪部分已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另涉個資法部分,法院也將檢附相關事證送辦。

法官助理的工作項目,依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規定明確;法院綜合整體審判業務的需要、法助與其他同仁間的工作負擔等情形,激動調整法助工作內容,確保法院業務推動順遂,法助工作量並無明顯不合理,法助因業務需要而增加工作量部分,法院也准其額外申請加班費或補休。

法院表示,一向秉持賞罰分明原則,肯定戮力從公的同仁,將持續推動各項激勵與慰勉措施,留任優秀人才;同仁如有違法不當行為,經查證屬實者,均依相關法令嚴正處理,絕不護短,以端正公務紀律,維護機關形象及司法公信力,尤不應因少數個人違法不當行為,抹煞其他同仁長期以來對司法工作辛勤付出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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