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一分局德高派出所長林海平去年9月間據報有騎士遭榔頭攻擊,追捕楊姓時,遭他咬傷右手臂流血,還持榔頭與員警對峙扭打,惟楊經診斷有思覺失調症,認林是假且不明原因靠近他,遭擒抱才咬傷林,法官認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並有緊急必要,延長暫行安置6個月。
檢警調查,楊於去年9月4日11時13分許,持鐵鎚毆打停等紅燈的機車騎士手臂,致對方左側肩膀擦傷與挫傷。又於同日12時許,徒手敲打另名騎士的左側後照鏡,使之毀壞而不堪使用。
經警據報於同日下午1時18分許前往攔檢盤查,楊先持鐵鎚敲打所長林海平機車車頭,後為林壓制過程中,又持鐵鎚敲打其背部,咬傷林的右上臂,致林雙上肢擦挫傷、右上臂咬傷等情。
檢方認他犯罪嫌疑重大,而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並有緊急必要聲押獲准,楊被起訴後辯論終結,法官裁定自去年12月18日起暫行安置6月即將屆滿。
台南地院合議庭指出,楊於前年2月間因情緒激動,精神症狀明顯活躍,由警消人員陪同送療養院治療,診斷為思覺失調症,依據住院紀錄,他於住院期間持續出現妄想與幻覺症狀,堅稱陪同入院警察為假警察,並認為療養院如同虛擬世界,工作人員與病友皆是人工智慧所化,另表示家中飼養的兩隻小貓是由堂哥與堂姐所變化而成。經住院治療,症狀逐漸改善後出院。
然而,他出院後否認自身需要持續治療,即自行中斷治療,去年9月4日案發時,他覺得停等紅燈的騎士是之前假扮警察攻擊自己的人,於是攻擊對方,又拍打另騎士後照鏡以宣洩情緒。
他懷疑所長是假警察且不明原因靠近自己,情緒激動且感到強烈不安,才拿榔頭敲擊其機車及安全帽,並拔取機車鑰匙丟入圍牆內,隨後遭所長上前擒抱,覺得被掐住喉嚨、呼吸困難,才努力掙脫並咬傷其手部。
合議庭表示,經囑託高雄市立凱旋醫院就楊行為時精神狀態進行鑑定,診斷為「思覺失調症、妄想型」,主要症狀為被害妄想、幻覺及退化的社會功能,認他於本案行為時,確有因精神障礙,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能力顯著減低情形。
合議庭認為,楊過去發病時曾有暴力攻擊或威脅行為,本案則持可作為兇器使用鐵鎚攻擊路人及警察,若未透過治療方式控制其病情,實有再次發生攻擊事件而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且依精神鑑定,楊具有高度可能會在停止治療後症狀惡化而有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危險之虞,應入相當處所或以適當方式施以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