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接連發生駕駛人吸食俗稱「喪屍煙彈」依托咪酯毒駕致死傷案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海巡署偵防分署台南查緝隊日前會同彰化縣警局員林分局等單位組專案小組,4月9日在嘉義市東區一處民宅,查獲大批產品及第二級依托咪酯,逮捕黃姓男子及顏姓女子等2名嫌犯,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並依菸害防制法移交嘉市處罰。
海巡署昨開記者會公布案情指出,現場共查扣電子菸主機近4000支、各式菸彈超過9000盒,以及17箱相關零組件,估計市值超過6千萬元。調查發現,黃姓主嫌看準電子菸市場龐大利益,與大陸業者合作,大量進口外型精美、造型討喜的電子菸主機,並搭配百香果、荔枝等水果風味菸彈販售,鎖定年輕族群作為主要客群。
令人關注的是,黃姓主嫌有前科。去年5月就曾在嘉縣民雄鄉遭查獲電子菸主機1萬3千餘支、各式菸油7萬盒、空菸彈6箱及電子菸零組件33箱,當時未查獲毒品,案件依違反菸害防制法由嘉縣衛生局裁罰20萬元,未遭司法機關追訴。未料黃男轉移據點至嘉市東區,重起爐灶,再度從事電子菸販售,這次涉及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毒品煙彈。
嘉市衛生局表示,本案查獲數量龐大且涉毒品,將依菸害防制法從重裁處,已通知黃姓兄弟及顏姓女子到案陳述意見。不過現行法規對民眾非法販售電子菸,僅能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與非法製造業罰最少千萬元罰鍰相比,明顯存在落差,讓外界質疑罰則過輕,難有效嚇阻累犯。電子菸產品外觀多元,部分設計卡通公仔或收藏品,易讓青少年藉口收藏規避查察。然而這些產品只需簡單拆裝即可搭配菸彈使用,加上水果口味包裝,增加對未成年人的吸引力。
衛生局統計,2023年菸害防制法修正上路以來,截至目前嘉市查處174件違法案件,其中電子菸77件、非法加熱菸97件,累計裁罰金額達1247萬3千元。但執法人員坦言,不肖業者為規避查緝,將主機、霧化器及菸彈等零件拆解分散存放,增加稽查難度,讓執法工作面臨挑戰。
隨著依托咪酯煙彈被列為第二級毒品,呼籲中央檢討現行法制,針對電子菸累犯、走私進口及非法販售行加重處罰,補強法令漏洞,避免不法業者利用低成本高獲利模式鋌而走險,危害青少年與社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