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姓男子不滿遭某小吃店業者的兒子爆料酒駕被抓,在對方小吃店地圖評論「看到有小強地上爬…」不實文字而挨告,法官認他發表攻擊性不實評論,損害其店譽,犯加重誹謗罪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
檢方起訴,曹男與業者兒子因故發生糾紛,竟心生不滿,於去年9月21日9時前某時,透過網際網路在店家的Google地圖評論,發布評論「看到有小強地上爬店員不處理」等不實文字,足生損害於店家名譽及社會評價。
曹坦承在Google地圖評論發布相關評論,他辯稱,因為之前他被業者兒子講話挑釁,到處跟外面不認識的人說有酒駕被抓到,他很不開心,他只覺得就很單純被開單罰就了事,業者兒子就對外做這件事情的公開,他就很生氣,於是他才會到對方店裡面留言攻擊的評論。
台南地院審酌,曹因不滿告訴人的兒子,竟牽連不相關告訴人,任意在其經營店家Google地圖評論中,發表攻擊性不實評論,損害告訴人店譽等一切情狀,認他犯加重誹謗罪處拘役30日,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