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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令要求保持至少100公尺距離 他卻去拆媽媽住家大門監視器觸法

保護令要求保持至少100公尺距離 他卻去拆媽媽住家大門監視器觸法

黃姓男子依應離他的媽媽住處至少100公尺,卻涉嫌拆除黃母住家門口的,還騎車衝撞大門。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認定犯行,依涉嫌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起訴黃男。

檢方調查,黃男與他的媽媽發生衝突後,黃母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法官今年1月間裁定黃男不得對母親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且不得對母視有騷擾、接觸、跟蹤的聯絡行為,保護令有效期間為2年。

基隆地方法院今年4月再以民事裁定,增加1月核發的保護令內容,增加命黃男應遠離母親位於基隆市安樂區武隆街的住所至少100公尺。

檢方指出,黃男分別在今年1月、4月收受保護令、也已知道保護令裁定內容,竟接續違反保護令1在今年5月某日上午,將安裝在黃母房屋門口的之監視器及電鈴,全都拆除,又把黃母房屋的總電源關閉,再騎機車衝撞黃母房屋的大門,讓黃母在精神上備感受到騷擾。

基隆警四分局接獲黃母報案後,通知黃男製作筆錄後將全案送辦。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認定黃男未遠離黃母房屋至少100公尺,涉嫌違反保護令並提起公訴。黃男破壞黃母房屋監視器、電鈴,黃母並未提起毀損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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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男子依保護令應離他的媽媽住處至少100公尺,卻涉嫌拆除黃母住家門口的監視器,還騎車衝撞大門。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認定犯行,依涉嫌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起訴黃男。聯合報系資料照
黃姓男子依保護令應離他的媽媽住處至少100公尺,卻涉嫌拆除黃母住家門口的監視器,還騎車衝撞大門。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認定犯行,依涉嫌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起訴黃男。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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