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竹東鎮堂口去年1月發生震驚地方的命案,造成三環幫幫主劉憲治遭槍擊、斷掌身亡,另有1人命危、4人受傷。新竹地方法院8日下午宣判,認定主嫌姜男因挾怨策畫犯案,依殺人等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0年;實際開槍的邱男則判處23年6月徒刑,其餘共犯分別判處18年至18年6月不等徒刑。
判決指出,51歲三環幫幫主劉憲治於2024年1月24日傍晚,在竹東鎮堂口遭多名蒙面歹徒持槍、持刀闖入攻擊。劉男身中2槍,左手遭砍斷,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綽號「筍菇」的52歲吳姓男子則在案發中腹部、背部中彈,並遭刀械砍傷,一度命危,其餘4人也受到不同程度刀傷。
檢警調查,35歲姜男向警方供稱因父親曾在一次餐敘場合未向劉憲治起身致意,遭劉毆打成傷,因此心生不滿,選在農曆年前糾集幫內成員報復尋仇。姜男與邱男、簡男、温男、范男及郭男等人分工策畫,事前取得作案車輛、手機及犯案工具,並預謀犯案。
檢方查出,郭男負責購買開山刀、頭套等工具及安排接應事宜;犯案當天,邱男持槍射擊,温男持斧頭,其餘成員持刀闖入堂口砍殺。案發後6人隨即潛逃日本、泰國及柬埔寨等地,但在檢警與刑事局駐外聯絡官合作追查下,陸續返台投案,並遭新竹地檢署依殺人、槍砲等罪嫌提起公訴。
審理期間,公訴檢察官提出出入境紀錄指出,姜男、范男及温男於案發前約一個月即已入境台灣,認為相關人員早已著手準備犯案。至於槍枝來源,姜男辯稱是替人保管,不清楚是否具有殺傷力;邱男則辯稱案發時雙方拉扯導致槍枝走火,自己情急下僅開一槍,並未刻意補槍。部分被告的辯護律師則主張,被告過去曾遭劉憲治責罵、掌摑甚至毆打,希望法院量刑時酌予考量。
審理期間,幾名嫌犯曾透過律師提出和解方案,甚至提及高額和解金,但迄今未實際履行賠償義務;法院向被害人家屬查證後,也確認家屬並未表示願意原諒被告。
全案於8日下午宣判,宣判當天多名被告的母親及家屬到庭旁聽,神情凝重、不發一語。新竹地方法院判決,主嫌姜男應執行有期徒刑30年;槍手邱男23年6月;簡男18年6月;温男18年6月;范男18年;郭男18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