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預計6月11日排審所提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中華民國協會今聲明反對刪除「勾串之虞」羈押事由等草案內容,直指修法與若偵查實務脫節,將嚴重削弱執法能量,呼籲立法慎思,勿製造偵查障礙,切莫因一時之偏,讓刑事犯罪追訴破了更大之洞。
檢協會聲明強調,反對刪除「勾串之虞」羈押事由,目前防勾串條款上可切斷共犯之間或被告與正人間的鏈結與串供,草案第101條刪除「勾串之虞」羈押事由,等於實質放行「勾串」,詐欺、跨境、洗錢等犯罪組織成員將無忌憚勾結。
檢協會指出,草案第93條第2項將聲請羈押的24小時時效,對人詢(訊)問階段的時間起算,提前至「搜索程序」,將嚴重壓縮檢警調實際詢(訊)問時間。另,草案規定偵查中羈押期限從2個月腰斬為1個月,在面對案情盤根錯節的重大貪瀆、毒品、詐騙案件,將迫使院檢因管考時效壓力而被迫放棄羈押,讓犯罪事實無法大白。
檢協會也提及,草案第98條、第156條盲目禁止訊問時拘束嫌疑人或被告身體,恐忽略辦案現場實際狀況所需,並置第一線執法人員於暴力危害的險境中。草案第413條第2項規定審欲撤銷原交保裁定改為羈押時,必須先傳喚被告答辯。檢協會直指,此舉如同是「逃亡預告信」,向被告通風報信、預告收押」直接催生棄保潛逃。
檢協會表示,「刑事訴訟法」是追訴犯罪,實現國家刑罰權的基本程序規範,適用於貪瀆白領犯罪之人,也適用於詐騙集團、毒梟與黑幫、殺人暴力犯罪之人,程序中要保障被告的人權,也要維護被害人權益,其結果彰顯公平與正義。
檢協會呼籲,針對草案中羈押與強制處分之退縮內容不當之處,立委應慎重審議該修正案,切莫因一時之偏,讓刑事犯罪追訴破了更大之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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