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姓男子昨為躲避警方查緝,倒車衝撞埔鹽分駐所長陳國銘之後企圖加速逃逸,陳國銘右腿臏骨骨裂,仍忍痛對空鳴槍1槍示警,同行員警持警棍追上前打破車窗,把施嫌拉下車壓制;警詢後移送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聲押遭法院駁回,地檢署收到裁定書將提出抗告。
據了解,溪湖分局昨下午2點在埔鹽鄉光明路二段盤查施男,施男怕毒駕被發現,拒絕配合又倒車衝撞員警,埔鹽分駐所長陳國銘遭側邊擦撞造成右腿臏骨(膝蓋)骨裂,他忍痛對空鳴槍1槍示警,同行員警追上施男車子,持警棍擊破車窗把施男拉下車後壓制逮捕,員警手部輕微擦傷。
警方帶回施男實施唾液檢驗,呈甲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陽性反應,涉嫌毒駕,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毒駕)等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昨晚聲押。
法官訊問後駁回羈押聲請,主要理由是檢方主張施男有逃亡之虞,是指施男另案經判決確定遭執行通緝,然依卷內資料,施男前已向檢方報到並經檢察官准予易科罰金,持有歸案證明,施男應無逃亡拒捕的理由,且本案未查到任何違禁物,施男也沒有逃亡必要。
在毒駕部分,卷內只有初步篩檢報告,施男之前沒有毒駕與酒駕前科,檢方並未釋明被告為何有反覆實施的風險,而施男承認肇事的客觀事實,也表示願意和解。因此,法官認為,依檢察官提出的證據尚無法釋明施男有逃亡之虞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
溪湖警分局統計,今年已查獲查獲各類毒品案件計77人、毒駕25人。埔鹽分駐所長陳國銘被毒駕男撞傷,送醫檢查出需手術治療和住院觀察,趙姓警員手部擦傷經送醫治療後,幸無生命危險。縣長王惠美、警察局長陳世煌獲報立即前往醫院慰問,安排醫療團隊進行治療,肯定警察面對危險仍堅守崗位、依法果斷執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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