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黎明路一處民宅2月中旬發生包裹案,造成7旬洪姓姊弟受傷。檢警查出,吳姓板模工為向朱男索討38萬元債務,將內含爆裂物的包裹放到朱男家;朱男的舅舅及母親代拆時爆炸,舅舅雙眼失明、母親多處受傷,宜蘭地檢署今天依等罪嫌起訴吳男,後續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在黎明路社區大樓租屋的70歲及66歲洪姓姊弟,2月12日在家門口看到一個寫有朱男名字並註明「非本人勿拆」的包裹,朱男的洪姓舅舅發現後打電話給侄子,說好14日朱男會返家處理。但14日朱男沒回家,他的母親及舅舅於是將包裹拿到家中二樓打開,一打開就爆炸。
檢警共組專案小組勘察採證,掌握到63歲吳姓板模工涉嫌重大,隔天拘提到案並聲押獲准。檢警查出,朱男3年前邀約吳男共同投資放款事業,吳認為獲利不佳,想討回投資的38萬元未果,憤而上網自學火藥製作,在頭城住處以木盒、電線、火藥等製成包裹,送到朱男住處。
起訴書指出,朱男舅舅因這起爆炸造成腹內出血,雙眼重傷,最終因視網膜剝離而失明,朱男母親臉部、四肢、胸腹多處開放性傷口。全案偵結,依殺人未遂、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起訴,並建請法院依「想像競合犯」規定,從一重之「製造爆裂物罪」論處。
檢方表示,吳男涉犯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重罪,已移審宜蘭地方法院,將由國民法官專庭審理。

